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退回二次补充侦查的几率有多少?

一、刑事案件退回二次补充侦查的几率有多少?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不能简单的用几率来衡量,需要结合实际的案情和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一般情况下,不会退回二次。之所以退回,主要是为了争取时间,这是大多数情况下的。确实有需要的,都是那些大型刑事犯罪案件。
  
  
  要看具体案情,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 第一百四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六十六条 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一搬退补充侦查最多2次
  
  
  第一种:证据不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这种情况下如果2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任然不能证明有罪就会做出无罪决定书。如果补充新证据能证明有罪就会提起公诉。案件移交法院。
  
  
  第二种:认为犯罪但是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比如职务侵占罪刑事立案标准是6万元,已经证明了你的案值为4万元,检查机关会补充侦查如果最后不到6万元检查机关会做出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不代表无罪,不起诉你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犯罪但是不会留有案底的。
  
  
  第三,如果期间有被拘留超过37天,无罪决定可以申请国家补偿,不起诉不能申请。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都是比较严重而在检察院看来是必须要谨慎调查和指控的,但是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会面临缺少证据或者其他必要材料的情况的,如果走的是正常的审理程序就不太可能会被法院同意给更多的时间让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去侦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海口市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海口市隶属海南省,是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其中,海口市的各项产业活动众多,吸引了不少外来务工人员。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在为用人单位服务的同......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条件
      关于垫资是否适用优先受偿权的问题,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


·消防责任事故罪一般要怎么判刑
      消防责任事故罪一般要怎么判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大火......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每个人对于劳动关系比较熟悉,因为劳动关系是每一工作者在入职的时候需要进行签订合同确立的,在工作中很可能会出现劳动纠纷就需要进行处理维权,如果......


·现在越来越多人用贷款的方式解决经济问题,特别是需要大量的资金
      现在越来越多人用贷款的方式解决经济问题,特别是需要大量的资金的时候。但是也有一些人不知道房产抵押怎么办理?这样长时间没有解决问题就给自身造成......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多少应予以立案?
      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其实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即国家工作人员。而此时实施了相关的行为之后,还要达到了一定数额标准,那么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


·合同终止需要双方签字吗?
      合同终止需要双方签字吗?一、合同终止需要双方签字吗?一般不需要,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


·导致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导致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什么?导致借条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是提起法律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


·一、被人殴打右足第2趾远节趾骨骨折算轻伤吗?
      一、被人殴打右足第2趾远节趾骨骨折算轻伤吗?算不算轻伤必须要申请司法鉴定,要以司法鉴定的结果为准,鉴定结果也有可能不是轻伤。司法鉴定是指在......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要求是符合业主的要求,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行业要求,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


·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种类
      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种类一、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种类(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