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掩饰隐瞒非法所得二审辩护词需要注意什么

一,掩饰隐瞒非法所得二审辩护词需要注意什么1、被告人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但是,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2、为了尽快了解案情,二审新受理案件的辩护律师,如果一审辩护人是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向本所一审辩护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请求提供有关材料,一审律师应当予以协助。如果是本所以外的律师,向一审辩护律师了解案情、复印卷宗,须持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向一审律师请求提供相关材料。3、辩护律师接受委托后,应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要求,可协助或代其书写上诉状。4、二审辩护律师应当告知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没有抗诉的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5、二审辩护律师的辩护主要应当针对一审判决书(裁定书)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非法证据是否排除、从轻减轻是否认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进行。6、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的,辩护律师应向法庭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可以提供新的证据。7、二审的辩护律师,如果发现有对被告人(上诉人)有利的证据或线索,应当进行调查或申请二审人民法院调查。8、辩护律师有新证据的,或者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向二审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要求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9、二审决定开庭的案件,辩护律师认为需要举行庭前会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建议举行庭前会议。10、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的案件,庭审的准备、辩护,同前述。11、对于法律规定可以和解的案件,二审辩护律师应当尽量促成和解,或者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积极退赃、退赔,力求获得从轻处罚。二审涉及的利益方较多,此外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需要对律师进行更高程度要求,因此变换律师是常有的事情,但是需要自己但是在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结合实际进行一定的合理分析,只要自己的权益维护是和理性的,那么有关的事情的处理就是可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后财产具体包括哪些
      以男女正式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从而取得结婚证开始,在此之前的财产称之为婚前财产,而在此之后,则就属于婚后财产了,很多时候婚后财产都......


·为什么会出现医院拖欠货款的现象?
      为什么会出现医院拖欠货款的现象?医院变身“老赖”拖延药企货款成常态。亳州市药企检举涡阳县部分乡镇卫生院索取回扣、拖欠货款的新闻余热未尽。之前......


·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吗?
      一、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吗?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中的规定来看,......


·抵押权和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
      抵押权和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留置权和抵押权都是担保物权,都可以动产为标的物。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设立的条件不同。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


·刑事诉讼法看守所律师会见的规定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在被依法逮捕以后,肯定都是会关押在看守所当中的。但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当中有规定,犯罪嫌疑人也是可以依法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无罪辩护的......


·离婚对于每个家庭还说都是无法言喻的痛楚
      离婚对于每个家庭还说都是无法言喻的痛楚,对双方和子女都造成无法补救的后果。孩子是双方感情的结晶,但离婚女方没收入怎么要孩子抚养费作为一种特殊......


·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名房产份额如何确定?
      根据目前存在的法院判决,有支持双方各占房屋50%份额的情况,也有支持未出资一方占20%份额的情况。由此可见,在共同共有的情况下,法院并不是一刀切地......


·新刑法串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串标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


·一、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如何处理?
      一、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如何处理?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将会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代位继承进行房产的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交通事故中都涉及哪些赔偿费
      交通事故中都涉及哪些赔偿费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向派出所报案吗?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向派出所报案吗?拒不执行判定裁定不需要直接向派出所报案,根据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