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注册资本和上市公司市值有关系吗?

注册资本和上市公司市值有关系吗?
  
  一、注册资本和上市公司市值有关系吗?
  
  注册资本和上市公司的市值并没有关系,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市值是上市公司股价与总股本和乘积,总股本相对一定,市值的变动主要与股价有关。
  
  实收资本是上市公司净资产的上部分,从中长期来看,净资产增长会引起股价的上升,从而市值增长。
  
  股市中有个市净率的指标,也说是指市值与净资产的比值。指标的高低与市场的估值水平有关。一般蓝筹大盘股的市净率是1-2倍,中小成长股3到6倍较比合理。具体行业也有所差异。
  
  实收资本增加并不一定引起净资产的增加,净资产由于实收资本、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等组成,割裂地看没有什么意义。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能够出具验资证明的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有国有资产参股的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再作为公司登记的前置条件。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十万元。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上市公司不少于5000万元。其最氏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而实收资本是会计账户上的一个科目,是企业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会计上一般是非股份有限公司才用到“实收资本”这个科目。
  
  综上所述,注册资本作为公司成立初所必须要具备的公司经济需求,与后期公司运营后所产生的市值存在本质上的不同,注册资本可以在成立后在规模扩大的前提下可以通过股东的决定来增加的,但是市值就是比较客观而只能从股票的情况来决定其升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


·一、协议离婚怎么财产分割?
      一、协议离婚怎么财产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


·一、聋哑人重婚罪怎么处理?
      一、聋哑人重婚罪怎么处理?聋哑人是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不是应当。所以还是要视具体情况。刑法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


·环境民事诉讼起诉时效多长?
      环境民事诉讼起诉时效多长?一、环境民事诉讼起诉时效时效多长?我国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适用特殊规定,而不适用《民法通则》二年的普通诉讼......


·诉讼离婚与协调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调离婚对应的应该是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方式,而另一种离婚方式则为诉讼离婚。现实中,有的夫妻采用协调方式离婚,而有的则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


·关于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
      走到大街上,高楼大厦的,以及在公路上人来人往,车子川流不息,这就是这个社会的发展赋予我们的生活环境,那我们肉眼所能见到的房子啊,商场啊,这些......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一、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抵押房产有效吗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抵押房屋的,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抵押......


·残疾赔偿金与疤痕修复费冲突吗?
      残疾赔偿金与疤痕修复费冲突吗?不存在冲突的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需要对残疾赔偿金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疤痕修复费用。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


·西安市个人社保补缴的流程是什么?
      西安市个人社保补缴的流程是什么?1、由用人单位填写并提交补缴申请和补缴信息表单2、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并打印征缴通知单3、中心工作人员填制社保基金专......


·法院笔迹生成时间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出结果
      法院笔迹生成时间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出结果?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司法解释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保守国家机密的义务,国家机关在对信息进行公开时,若涉及到国家机密的问题,需要保密。司法机关对于案件的侦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