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在劳动合同能否规定辞职不发放工资?

一、在劳动合同能否规定辞职不发放工资?劳动合同规定不能辞职是无效的约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或者按照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和流程,公司没有资格强制性的挽留职工,甚至就是不让职工辞职,以不发工资来胁迫辞职的职工,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辞职后不发工资的,可以进行起诉或者是劳动仲裁,辞职后不发工资的话最好是先和公司的人进行协商,这样也不至于撕破脸。劳动合同是为了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的一种凭证,因此劳动合同往往会对双方关于劳务工作的重要内容予以规定,例如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的时间以及劳动报酬等等。二、签署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用工合同类型看清合同类型是否是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等其它合同类型,一定要问清楚是怎么回事,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大了。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劳动法是最完整的保护劳动者的法律文件,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保证劳动者的报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权利。2、合同用人主体注意用人主体单位的合法性,确保实际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上签字盖章单位是一家公司,实际劳动纠纷中就有劳动者与尚未成立的公司或者没有用人资格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续因用人单位侵权致劳动者权益受损时,劳动者维权才发现合同上的用人单位并不存在,而不能要求其承担责任,或单位用人资格缺陷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最终劳动者败诉的情形。3、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同时也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考核的期限。为保护劳动者利益,试用期限有严格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综上所述,职工到新单位入职,双方会签署书面合同,这个劳动合同是保护职工的主要文件,职工要认真看各项条款以免有陷阱。如果有辞职不给工资的条款,显然是不合法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职工可以提出修改要求。单位执意这么做,给职工扣工资,职工有权举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退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退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一、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退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一)残疾人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1、减征幅度1......


·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一、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的保护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


·安全事故高空坠物的归责原则是怎样的?
      日常生活中,人们会遭遇各种各样的意外伤害,其中就包括了高空坠物导致的意外伤害。行人被高空坠物意外砸中,会导致身体的损伤,但由于楼层较高、住房......


·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
      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一、公司合同股东退出要交违约金吗要交违约金的,违法解除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但是这个时候如果没有法......


·债权债务法律时效规定是怎么样的?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是自古以来都不变的法则。但是却总是有些人,恬不知耻,借了别人钱,耍无赖,不打算还别人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债权债务的问题一......


·一、东莞二套房首付是怎么规定的?
      一、东莞二套房首付是怎么规定的?根据现行东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为东莞缴存职工,首套房或二套房首付均为三成,而异地缴......


·违章停车可以异地交罚款吗?
      在异地开车违章了,如果被交警当场“抓住”开了处罚决定书,那就得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交通支队或者大队处理违章。这种......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能同时做吗?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能同时做吗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不能一起做,因为是两个不同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申请,到指定找医......


·在淘宝卖假货买家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吗
      在淘宝卖假货买家可以去工商局投诉吗对于现在的网络时代,淘宝这个平台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之处,让我们足不出户就可以逛商场,但是网购时却总避不......


·医保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两部分组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参加基本医......


·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继承
      股东去世股权如何处理继承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