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属于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主要有哪些

属于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主要有哪些
  
  一、属于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主要有哪些?
  
  1)遗弃罪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376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4)第2款,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5)第380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6)第381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7)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8)第429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9)第440条遗弃武器装备罪;
  
  10)第441条遗失武器装备罪、
  
  11)第444条遗弃伤病军人罪
  
  12)第445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13)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4)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5)丢失枪支不报罪
  
  16)其他渎职性犯罪,如私放罪犯、玩忽职守等。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有些人不是特别理解不作为构成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构成的犯罪是指当事人当时是有法定的义务的,而且也完全有能力来完成这件事情,可是当事人纵容危害后果的发生,对此不闻不问。大多数的玩忽职守类型的犯罪,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有不作为的因素在其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回避决定主体有哪些人 一、行政回避决定主体有哪些人?
      行政回避决定主体有哪些人一、行政回避决定主体有哪些人?1、法院院长:决定审判人员以及审判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2、公安机......


·因疫情公司大规模裁员如何赔偿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


·抢劫罪多少钱才会构成犯罪
      在涉及到侵犯财产的犯罪当中,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规定了非法占有财物达到一定数额的,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例如:诈骗罪、盗窃罪等等。抢劫也是侵犯他......


·贷款购买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现在的年轻夫妻根本无力负担高额的购房款,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是非常普遍的情况。而且随着房价的急速增长,因房产产生的争议日益增多,尤其是在......


·起诉离婚时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什么
      与协议离婚相比,起诉离婚显然要复杂的多,但在相同的是起诉离婚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的。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在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上,起诉......


·罚没款收缴方式有哪些?
      罚没款收缴方式有哪些?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罚款的收缴方式一般有两种: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即罚款与罚款的收缴机构相分离;或者是当场收缴,当场收......


·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影响
      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影响一、不交物业费有什么影响物业费是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时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费一般在购买房屋后就开始交纳......


·股东所在公司的资产被冻结股权可以转让吗?
      股东被冻结的股权可以转让吗股权是股东对公司享有的权益,公司资产被采取强制措施,不影响股东转让所持公司的股权,不过,既然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势......


·工资里边能直接扣借支吗
      工资里边能直接扣借支吗?1、如员工因私借款,应向企业相关部门出具借条,并在借条中明确约定归还时间和方式,包括员工同意在工资中逐步扣除作为偿还方......


·刑诉民诉中的移送管辖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刑诉民诉中的移送管辖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当事人的陈述作为证据可以吗?
      当事人的陈述作为证据可以吗?当事人的称述是指当事人自己对案件事实的一个叙述。每个民事案件都有当事人陈述,但是很多当事人对自己的陈述能否作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