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可以吗?

一、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可以吗?
  
  
  商标无效宣告资料邮寄是可以的,商标做无效宣告需要:
  
  1、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4、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商标使用证据材料。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二、商标无效宣告状态能告侵权吗
  
  1、可以,但要收集证据和构成一定的侵权行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2、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商标无效宣告资料可以被邮寄,特殊的标识不得最为商标使用,若是由于商标注册机构的失误,导致了他人利用了诈骗等的手段,注册了商标,但是之后被发现该商标无效,此时由于该商标一直不具有司法效力,故此商标的使用者必须在宣告无效之时就停止商标的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妻子车祸丈夫的误工证明需要开吗?
      妻子车祸丈夫的误工证明需要开吗?误工的证明是需要进行开的;家人出的误工证明也可以证明护理费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


·短期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
      短期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中断?区别: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


·农村林权证是否可继承办理
      农村林权证是否可继承办理一、农村林权证是否可继承办理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农村有林权证的山林是依法承包的,法律是保护承包人权利的......


·我们国家对于工作方面的规定有很多
      我们国家对于工作方面的规定有很多,我们生活中发生的关于工作方面的问题也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劳动关系的问题。劳动关系的问题产生一般情况都是因为......


·一、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否合理?
      一、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否合理?1、财产分割款抵抚养费判决是合理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是必须认罪吗?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当然取保候审必须由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的前提条件之下才能够进行。否则的话,那么法律是不会......


·部分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情形?
      部分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情形?部分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情形?该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


·起诉离婚的条件有什么
      起诉离婚的条件有什么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


·行政拘留送拘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
      行政拘留送拘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行政拘留送拘时间具体周一或者是四下午的14:00到15:30,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四条对被决......


·业绩不达标可以克扣工资吗
      业绩不达标可以克扣工资吗为方便考察员工的工作,很多岗位都会要求业绩。但是,在一些不正规的公司里,一般要求业绩达标才能拿到全部的月薪,换个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