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务发明发明人离开公司专利归谁所有

职务发明发明人离开公司专利归谁所有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职务发明的类型有哪些1、一类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下列三种情况:(1)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3)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2、另一类是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三、职务发明的判断标准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2、以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3、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是否是业余时间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4、以单位是否立项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5、依照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合同所约定的范围作为划分标准。《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意识在每个人的思想意识了开始逐步的增强,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个人合法的权利。专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脑力工作者的劳动成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的发明专利是属于个人的,但是由企业聘请所作出的发明,其发明专利权是公司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员应具备资格是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员应具备资格是什么一、土地承包合同鉴证人应具备资格作为土地承包合同的鉴证人应熟悉我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流转法相关法......


·探望权诉讼管辖是什么意思?
      探望权诉讼管辖是什么意思?尽管法律条款上清楚写着,离婚双方拥有探视权,但是仍有很多父亲或者母亲见不到自己的孩子。受婚内婚姻状况的影响,很多父......


·债权企业应该怎么正确讨债
      债权企业应该怎么正确讨债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是因为借款的缘故会是个人成为债权人,企业之间也会因为货款等原因会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成为债权人。如果......


·取保后又被检察院批捕是怎么回事?
      一、取保后又被检察院批捕是怎么回事?《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


·一、根据法律规定公产房能立遗嘱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公产房能立遗嘱吗?根据法律规定公产房不能立遗嘱,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


·在著作权转让后如何署名
      在著作权转让后如何署名著作权转让了原著作权人还可以保留署名权。1、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属于著作......


·不作为犯罪是否存在故意?
      不作为犯罪是否存在故意?不一定,因为故意和过失犯罪主要是从主观过错的角度分类,作为和不作为主要是从犯罪人本身的行为的主动与否进行分类。两者是可......


·公民在异地购房条件有哪些?
      公民在异地购房条件有哪些?1、符合购房资格异地贷款买房,首先要知道当地的购房政策。受调控政策影响,很多城市都对外地户籍执行严格的限购政策,不......


·再婚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怎么办理
      再婚婚前财产公证手续怎么办理不管是第一次结婚之前办理财产公证,还是再婚之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规定的财产公证书手续其实都是一样的。但是对......


·小时工的工资应该怎么支付
      在我国有一群这样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报酬是按照小时进行计算的,即工作了多数个小时,则就拿好多个小时的报酬。那实践中,小时工的工资应该怎么支付......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啥意思?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是啥意思?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