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起诉附件财产清单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起诉附件财产清单内容有哪些?
  
  法院离婚,法院自然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在审判,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很有必要。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房产情况;
  
  2、存款情况;
  
  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
  
  4、家具电器情况;
  
  5、贵重物品情况;
  
  6、车辆拥有情况;
  
  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
  
  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
  
  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
  
  10、以第三人名义持有但由夫妻出资的财产情况;
  
  11、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
  
  12、其他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
  
  13、双方有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
  
  14、双方有无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
  
  二、离婚诉讼财产清单提交
  
  离婚案件,对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及争议是一并处理的,法院是按要求分割的财产数额收取诉讼费的,因此,在立案时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律师建议经济条件较差的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一致,协议离婚的可能。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庭审理时双方争议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自2007年4月1日之后,法院实行新的诉讼费收费办法,如果夫妻双方财产争议数额不足20万元,就不必为此动脑筋了,因为,对财产争议数额在20万元以下的,法院不再加收财产费了。
  
  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共同财产的认定上,应当根据离婚财产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一般可以采取举证的方式,如果不能证明某项财产是个人一方财产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交通事故轮胎蹦伤导致他人受伤应该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轮胎蹦伤导致他人受伤应该赔偿多少?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根据规定......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费由哪方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


·劳务合同规范要注意哪些?
      劳务合同规范要注意哪些?我国有着世界上最多的劳动者,因而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十分重要,劳务合同是保障我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也是......


·离婚的方式?
      我国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途径有两条:一是协议离婚,即双方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依法领取离婚证;二是向人民法院......


·一、淄博市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淄博市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


·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几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
      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几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若公民虽然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但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一般会被判处承担行政罚款......


·江苏省征地补偿安安置办法都有哪些内容?
      在看过我们国家其他地区的征地补偿的标准之后,可能对于江苏省的市民来讲,就应该要有一定的了解了,所以今天小编带给您的内容就是江苏省的征地补偿标......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手续
      离婚财产公证需要准备的手续1、需要准备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是户口簿;2、当事人双方对于财产分割所签订的书面合同;3、像公证人员提供有关的房产证之类的......


·我们大家都只对于未成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我们国
      我们您都只对于未成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我们国家规定的是要有监护人的,对于没有父母的或者亲人的我们国家规定的是由居委会来进行指定。对于居委会......


·从法律中的规定
      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如果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那就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不过就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抽大麻抓到拘留多久?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抽大麻抓到拘留多久?吸毒被抓到,可能面临十五天的拘留,警方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