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头皮撕裂在交通事故中算啥伤?

一、头皮撕裂在交通事故中算啥伤?
  
  头皮撕裂属于轻微伤,具体需要做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查看伤亡情况并现场拍照
  
  发生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打开危险报警灯,在车后部树立安全警示牌,夜间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拍照一定从事故车辆的前、后、左、右四个方向拍,把车辆位置、标志标线、周围的环境甚至建筑物都拍进去,尽量使照片能够表达当时的状况。
  
  在路面发生刮蹭后,首先是要确认一下现场有无造成人员伤亡。如果是轻微的擦碰,未造成重大影响。可以由双方将事故现场照片拍摄下来,自行协商解决进入快速理赔流程。
  
  注意:千万不要只拍摄受损部位,因为这无法鉴定是谁的责任。
  
  2、将车挪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在拍照后应及时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双方再协商责任。协商一致后,最好白纸黑字记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车损状况、双方愿意承担的责任,以及双方的车牌号、保单号、驾驶证号、联系电话等,以方便日后联系去快速理赔中心定损理赔,或通知相关保险公司到现场理赔。但如果双方不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就可以选择报警了。
  
  注意: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或者协商不成又不及时报警、造成交通堵塞的行为,民警将予以强制拆除现场,并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3、事故处理善后联系保险公司
  
  一般来说,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该电话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受理后会通知定损员到现场给车辆定损。开据“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在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事故责任人带好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以及双方车辆维修发票和交警部门出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有银行卡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的索赔业务。
  
  一般情况下,相关工作人员会在受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索赔款项汇至事故责任人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内。
  
  注意: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 可到任意一方保险公司定损。
  
  头皮撕裂也不算是特别的严重,事实上,伤情是否严重这一点受害者本人是最有感觉的,如果比较严重的话身体上某个部位的活动功能就有可能已经部分或完全丧失了。如果受害者坚持为头皮撕裂这件事情做司法鉴定,当然其他有关部门和个人也无权阻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上海市信息公开条例是怎样的?
      上海市信息公开条例是怎样的?一、概念本规定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二、政......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
      当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时候。官方可能会采取以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由于离婚的案件属于公民身......


·江苏省农村拆迁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农村拆迁标准是怎样的?一、江苏省农村拆迁标准是怎样的(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


·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及税收处理
      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及税收处理股权转让其指的是具有股权的公司股东,有偿的转让其所拥有的公司股份,将其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转移给另外的一个人。......


·二审判决的生效条件有几种
      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5日未上诉的判决就生效。而二审判决作为终审判决,并没有上诉期,二审判决何时......


·哪些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被允许
      一、哪些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被允许有下列情形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


·什么是破产保护制度
      什么是破产保护制度如果企业经营面临破产怎么办呢?其实这时候企业可以申请破产保护,那么什么是破产保护制度呢?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保护,申......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多少钱一个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多少钱一个人当今社会中,还有很多儿童正处在需要父母关爱的时期却得不到父母的关心和呵护,那么如何让抚养这类孩子,抚养事实无人抚......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判几年?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判几年?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征应包括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


·日常生活中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可能遇到一些需要找别人帮助的情况,最常见的就是找别人借钱。在现在这个社会,人们的法制观念是不断加强,法律意识已经是今非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