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试用期期间可以辞职吗?

试用期期间可以辞职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职工试用期辞职支付违约金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因此,劳动者若无以上两种情形,在试用期内辞职不涉及违约金问题。我国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而具体怎么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还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当然了,要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可以协商达成一致,那么不约定试用期也是可以的。因为这并不是强制性要求必须要有的一个阶段。而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单位也是可以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岗位需求,从而将其辞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家征收鱼塘水面的赔偿
      渔民养殖鱼塘是不仅靠人养殖也需要靠天养,由于近几年气候的不稳定,导致鱼塘养殖收益受损。因此,国家为了维护渔民的利益,同时为了腾出鱼塘作为国家......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但因为集资诈骗犯罪的案件越来越多,所以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


·在高速追尾怎么处理
      在高速公路上追尾了,首先应该注意人身安全,妥善处理安全为先。应该设置警示标志,然后报警。设置警示标识,目的是为了让后面的司机看到情况,避免再......


·根据法律规定图片侵权如何判定?
      根据法律规定图片侵权如何判定?图片侵权判定标准是图案里面的某些特色标志或图案,只是单纯调整颜色和色调的,属于侵权。除此之外,未经同意擅自使用也......


·留学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留学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内容?帮助公立学校的学生做好抵加后相关事项:到教育局报到,递交相关材料(包括成绩单,各种证明文件等);陪同学生......


·孩子的监护人去哪里变更?
      孩子的监护人去哪里变更?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


·无土地使用权的房产是否可以拍卖?
      无土地使用权的房产是否可以拍卖?在当今社会,房产交易十分普遍,房产交易过程中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在房产交易中有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房产拍卖......


·什么是专利异议?
      什么是专利异议?专利异议程序是什么?我国现在已经没有专利异议程序。一、什么是专利异议专利申请并不是我们想申请就能申请成功的,还存在着许多......


·动产担保与不动产担保生效要件有哪些?
      一、动产担保与不动产担保生效要件有哪些?担保合同的生效,根据其生效要件不同,可分为担保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和担保合同生效的特殊要件。1、一......


·不起诉会影响子女吗
      不影响。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决定的当事人是否会有案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2、......


·社保的差额补缴是什么意思?
      社保的差额补缴是什么意思?每年的最低工资都在做相应的调整,每年的社保都调整社保基数。1、社保缴纳应当按照劳动者应发工资作为社保缴纳的基数。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