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一、肇事逃逸需要免责条款吗?
  
  需要的;逃逸一般适用商业险免责条款,即保险公司不赔。
  
  1,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2,车辆损失险
  
  第五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车上人员责任险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八)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二、肇事逃逸的性质
  
  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
  
  二是“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
  
  其三是“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在新的放任的故意支配下进行的,就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
  
  三、肇事逃逸的处罚力度
  
  1,一般来说,交通肇事时需要至少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才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但是依司法解释,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3,若构成犯罪,或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若积极赔偿损失可能量刑时会得到从宽。
  
  补充:若没有逃跑,肯定不构成犯罪。现在只有尽量认错了,处理好的话很有可能也不会被起诉。
  
  综合上面所说的,当事在发生事故之后选反了用逃逸的方来来进处事情,就肯定会要为自己的错误来付出代价,而且保险公司也是有明文的规定,在逃逸的情况下是不会给出任何的赔偿,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一定要合法的处理这起事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摩托车醉驾交警要我拿驾驶本没有怎么办?
      摩托车醉驾交警要我拿驾驶本没有怎么办?醉酒驾驶加上无证驾驶,5年内不得考驾驶证,判处拘役1到6个月,在醉酒的基础上从重处罚。酒后骑摩托车同样......


·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费用包括哪些?
      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费用包括哪些?近年来,国家在产业结构上不断调整,对于一些高耗能企业进行拆迁淘汰,而发改委则是指导企业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


·2023年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
      2023年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一、生产销售假药怎么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


·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抚养关系的确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关系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情形:1、父母双方达成协议的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父母双方......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报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报案?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谁报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当事人报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前是由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


·集体企业改制后性质是属于什么 在我国,民营企业一般属于集体
      集体企业改制后性质是属于什么在我国,民营企业一般属于集体性质的比较少。通常我们所说的集体企业大多数都是一些国有企业,不过国有企业的经营性质......


·盗窃案中的犯罪未遂怎么判罚?
      一、盗窃案中的犯罪未遂怎么判罚?(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房屋征收具体做什么的
      房屋征收具体做什么的包括:1.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和前期调查摸底。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3.对拟征收房屋进......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明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明,但同时,劳动合同也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法律保障。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均是双方达成一致的,对企业与劳动者均有......


·侦查实验笔录属于言词证据吗
      侦查实验笔录属于言词证据吗侦查实验笔录是由侦查人员通过现场勘测等得出的笔录,那么关于侦查实验笔录属于言词证据吗这个问题,也有着很多不一样的......


·福州医保每年缴费时间是在什么时候?
      随着中国保险制度的日益完善,国民经济的日益增长,医疗保险已经取得相当大的进步。通过缴纳一定的医疗保险费用,公民们在看病后进行医疗报销,从而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