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事故等级怎样划分

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事故等级怎样划分
  
  一、工程质量事故最新规定事故等级怎样划分
  
  1、一般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较大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较大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2)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
  
  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1)工程倒塌或报废;
  
  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按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覆,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
  
  (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
  
  (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
  
  (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三级;
  
  (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5、特别重大质量事故
  
  凡具备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起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一)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二)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将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公司批准后处置。
  
  (三)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
  
  综上所述,工程质量是有相关规定要求的,只有符合要求的才能在验收中合格交付,不合格的工程质量是造成事故的主要方面,一旦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就要依据事故的等级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工程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是依据造成的损失来确定的,对于一般的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主要是单位就事故的情况书写报告并上报相关部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一、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玩忽职守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路边违章停车罚款怎么处理?
      路边违章停车罚款怎么处理?带行驶证和本人的驾驶证到交警部门指定开单子地方开单子,然后到银行交罚款就行了。或代办也可以只需要车牌号以及发动机号。......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照半个月计算。1、认定员工......


·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维修保证金的规定是什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


·起诉探视权需要举证吗?
      起诉探视权需要举证吗?起诉探视权是需要举证的,可从两方面提供证据。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


·毕业生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
      毕业生签了三方签了劳动合同走人需要承担什么后果?《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


·一、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如何处理?没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应当是按照是否有人身和财产损失来进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


·单方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如何定性
      聚众斗殴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已经很少出现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们对其了解的方式多来自于影视作品,聚众斗殴不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也给社......


·技术转让合同模板怎么样?
      技术转让合同模板怎么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智力成果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而财产有一个特征就是可以转移。技术开发,自然是属于个人的智力成......


·离婚娃娃怎么判四岁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购买商品房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商品房一般情况下都是期房,也就是开发商在房屋还没修建好之前先进行预售,这种房子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因此在购买商品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