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标显示无效宣告之后该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商标显示无效宣告之后该商标还可以继续使用吗?商标显示无效宣告之后该商标还就不可以继续使用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二、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三、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可以在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复审。2、9个月:商评委应当在9个月内对复审做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3、30天:若复审失败,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在注册之后,由于他人提出申请,或者是商标注册机构发现他人是通过欺骗等的方式注册的商标,此时是会宣告商标无效的,并且一旦商标被宣告无效,那么该商标至存在时起就是无效的,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之中,若是侵犯了其他商标的权益,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如果教师醉驾承担全责吗?
      一、如果教师醉驾承担全责吗?醉驾就一定要负事故全责,如果没有致人伤亡,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


·夫妻诉讼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要是夫妻起诉离婚的话,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否则的话一是无法顺利提起诉讼程序,再一个最后的判决可能会对自己不利。那究竟诉讼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一、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的内容有哪些?一、公司债券资本成本的内容有哪些?资本成本指企业筹集和使用资本而付出的代价,通常包括筹资费用和用资费用。1......


·高速超速10以上不够20扣几分?
      高速超速10以上未达20扣3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


·哪些人不适用假释2023?
      一、有哪些人不适用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偷一块一百万的表判几年
      偷一块一百万的表判几年一、偷一块一百万的表判几年根据相关法律,全国盗窃罪数额标准为以下几点: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


·宅基证和土地使用证区别是什么
      宅基证和土地使用证区别是什么宅基证和土地使用证区别是什么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


·从犯怎么判刑处罚 从犯的量刑情节包括哪些
      之所以要对共同犯罪人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以及教唆犯,还是因为要做到罪刑相适应,毕竟此时不是所有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都是一样的,因......


·不属于工伤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不属于工伤人身损害怎么赔偿?一、不属于工伤人身损害怎么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


·一、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吗?1.需要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做好交接手续。2.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