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是什么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明确了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和计算期限。2、60周岁以上的,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二、残疾赔偿金确定的斟酌因素确定残疾赔偿金时,应当考虑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的因素1、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赔偿;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其丧失的程度,赔偿相应的数额。——相对劳动劳动能力丧失说2、在具体受害人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的确定上,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3、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人身损害赔偿的复杂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此条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考虑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残疾赔偿金的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不管是因为怎样的原因,造成伤者人身残疾,在作出的赔偿里面,其实都是有关于残疾赔偿金的。然而,对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就不得不说到计算年限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以20年来计算,但要是有特殊情况,如伤者已经有60岁的,那赔偿年限会逐年减少。而要是年龄再大一些,比如超过了75周岁,则直接按照5年来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肇事中驾驶员要负哪些责任
      交通肇事中驾驶员要负哪些责任通常情况下机动车的驾驶员与车主属于同一个人,那么在发生交通肇事的时候,就有车主自己承担责任。但要是驾驶员与车主不......


·合同违约损失如何举证?
      合同违约损失如何举证?一、合同违约损失如何举证?合同违约损失由主张自己受到财产损失的主体提交发票、合同等相关材料来举证。根据我国《最高人......


·教唆帮助侵权如何承担责任?
      教唆帮助侵权如何承担责任?一、教唆帮助侵权如何承担责任根据教唆对象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分为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教唆人、帮......


·两次故意伤害第一次没判属于累犯吗?
      两次故意伤害第一次没判属于累犯吗?“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认定累犯的条件之一是前罪与后罪都是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如果两次故意伤害其中一次没......


·审查起诉三次是否可以?
      一、审查起诉三次是否可以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


·结合有关法律中的规定
      结合有关法律中的规定,我们发现其实很多时候交通肇事罪都是由机动车驾驶人员构成的,当然这样也不能排除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构成此罪的可能。当然......


·有什么情况行政处罚减轻处罚
      有什么情况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


·合同未到期店主违约赔偿的形式
      合同未到期店主违约赔偿的形式合同在签订生效之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条款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合同的履行并不是一帆风顺的,那么,在一......


·自己开车出车祸死亡理赔吗
      自己开车出车祸死亡是否理赔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1、如果是多车事故,那么需要看责任方是谁。如果是对方的责任,则由对方的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如......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的的区分意义是什么?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的的区分意义是什么?一、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


·偷拍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需要怎样区分
      偷拍算不算侵犯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国民法有关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基本上是针对肖像的“不当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