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感情诈骗怎么判刑处罚?

感情诈骗怎么判刑处罚欺骗感情法律上没有规定,只是道德上的问题,至于钱财,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如果利用感情进行诈骗等非法活动,就触犯了刑法的其他罪刑。排除重婚可能,排除骗钱,不承担因欺骗感情而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如果期间有利用感情骗取钱财等行为,根据具体情况,达到法律规定数额的,构成诈骗罪。1、不构成诈骗罪的,诈骗小于3000元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欺骗感情,有重婚罪法定情形的,按重婚罪论处。2、构成诈骗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诈骗罪数额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感情欺诈中,若是没有牵扯到金钱诈骗的话,那一般不能认定构成犯罪,此时仅仅只能对行为人给予道德上的谴责。但要是其中出现了财物的诈骗,当诈骗数额超过3000元的,则可以以诈骗罪论处,之后按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给予行为人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提供有效担保的条件是什么因为公司对外担保存在一定的风险,为了规避相应风险的发生,公司对外担保必须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的重要内容是什么?
      劳动人民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人员,对我国的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劳动人民的社会地位较低,所以社会上就会出现劳动人民的......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交哪些税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交哪些税?1、如果用自有资产(如土地、专利)的评估增值来增加注册资本,需要缴增值税。2、如果是股东用外部资产或现金进行增资,不缴税......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
      民间借贷具有哪些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是什么?
      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是什么?一、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是什么?铁路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内容主要有: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


·长沙征地补偿对象是什么?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有很多省份的农村土地会被国家征收,进行经济建设。国家对征收的土地要进行补偿,包括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长沙也不例外......


·个人转让专利权过程中获得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税
      一、个人转让专利权过程中获得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税?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


·非法持有毒品与贩毒有哪些不同
      一、非法持有毒品与贩毒有哪些不同1、主观方面两罪均为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明知是毒品而故意犯罪是两罪的共同点。两罪故意的内容不同体现......


·行政处罚证据刑事案件有哪些?
      行政处罚是我国法律处罚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起到规范以及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并帮助其改正约束,还没有上升到刑事案件的高度。但在刑事案件中,能否......


·汽车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汽车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汽车质押合同范本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电话:身份证号:地址:乙方:(借款人、出质人)电话:身份证号:地址:......


·合同条款项怎么区分?
      用来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句子叫做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必须完整、清楚,条款之间不能有矛盾。那么合同条款的主要类型是什么呢?这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