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惩罚性赔偿可以赔多少 一、惩罚性赔偿可以赔多少?

惩罚性赔偿可以赔多少
  
  一、惩罚性赔偿可以赔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惩罚性赔偿金适用的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欺诈行为。欺诈是指经营者采用捏造虚假情况、歪曲事实,掩盖真实情况等手段实施欺骗,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识面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欺诈行为主要是
  
  (一)在商品或服务的广告中,制作、发布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广告;
  
  (二)对商品的价格作虚假表示;
  
  (三)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冒用质量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商品的产地,冒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四)商品存在瑕疵面不予告知;
  
  (五)采取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六)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七)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面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八)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惩罚性赔偿功能
  
  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
  
  二是对不法行为人的惩罚、遏制功能。
  
  惩罚性赔偿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
  
  传统民法上的“损害赔偿之最高指导原则在于赔偿被害人所受之损害,俾于赔偿之结果,有如损害事故未曾发生者然”,即损害赔偿的目的是使受损害的权利恢复到被侵害以前的状态。惩罚性赔偿除了包括体现传统民法上损害赔偿功能的补偿性赔偿部分外,还包括体现惩罚性质的惩罚性赔偿部分,这就突破了传统民法上损害赔偿的“最高原则”,其结果是,受害人因法律的规定,通过惩罚性赔偿,获得了较受害前更多的“利益”,即赔偿的目的是使受损害的权利增值。也就是说,惩罚性赔偿是一种超过实际损失额而给予的赔偿。
  
  关于惩罚性赔偿的此项功能,有的学者认为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提供补偿性赔偿对精神损害不能提供的救济;
  
  第二,在受害人人身受到伤害而损失很难证明的情况下,更充分地补偿受害人遭受的损害;
  
  第三,补偿受害人提起诉讼所支付的各种费用。
  
  前面第一方面的体现实际上是最初的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即对精神损害赔偿的替代,而非今天我们所说的惩罚性赔偿的功能;第二方面的体现,是因为损失难以证明而采取变通的方法计算损失,其赔偿结果只相当于补偿性赔偿部分,并无惩罚性赔偿部分;第三方面的体现,由于有些国家规定对诉讼等费用并不计算在赔偿范围之内,所以是惩罚性赔偿超损失赔偿功能的体现之一。
  
  有鉴于此,一些学者认为,惩罚性赔偿的超损失赔偿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第一,补偿性部分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予以“等值”赔偿,实际损失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第二,惩罚性部分在受害人受损范围之外,提供超损失的赔偿,并对受害人在补偿性部分不能得到的、受害人为获得赔偿而支付的费用予以补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惩罚性赔偿一般就是在做了违法的事情之后赔偿了实际的金额之后再次给予惩罚性的金额,对于这个金额一般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一般不会超过法律最高的标准,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也会根据实际的条款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毒驾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毒驾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近年来我国车辆急剧增多,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悲剧也比比皆是,其中酒驾就是肇事的一种情况,但是想必很少有人听说过毒驾,......


·民事诉讼委托程序中委托书多久到?
      民事诉讼,相信您并不陌生,这是在我们的全力遭到侵害的时候保护自己的一种最有效的法律手段。在整个民事诉讼的流程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民事诉......


·马路上与人打架怎么办?
      一,马路上与人打架怎么办?1,明确对方的伤情,对方是轻微伤还是轻伤;2,如果你轻伤,对方轻微伤,一是调解,对方承担你医疗费/误工费/陪床护理费等,鉴于你......


·一、交通事故损伤赔偿的项目包含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赔偿的项目包含哪些?交通事故损伤赔偿的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


·撤销缓刑决定书是谁决定?
      法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知道处罚法律纪要被制裁,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时需要分割财产、判定子女归属。部分夫妻由于工作生活地区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但不得不迅速办理离婚,在异地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诉......


·是否可以就丧葬费继承
      因为一些意外事件导致公民死亡的话,此时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实际支付给死者的家属,而对于其中的丧葬费,本身是用于死者安葬所用的,但现实中也有可能......


·离婚按揭房子如何分割?
      离婚按揭房子如何分割?一、按揭房产是婚前个人房产吗若按揭房屋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必须满足以下要件:第一,婚前以按揭的方式购买;第二......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当事人丢失房产证和住房他项权证的,需要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如何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


·国家土地使用权法规有哪些?
      国家土地使用权法规有哪些?在实践中,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或者集体所有的,企业或个人要想获得某一土地的使用权,需要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获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