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的区别是什么1、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的相同点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两者相同点主要有:都与本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属于本单位职工,享受本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都是在本职工作范围内;都享有署名权;都有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造;都由所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2、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的不同点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两者的本质区别是权利归属不同。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基本上属于单位,但也可以是发明人与单位共有。我国专利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而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问题,有两类不同情况:一类是作者享有著作权,单位享有优先使用权;另一类是单位享有著作权,作者享有署名权。因此,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基本上是归作者,少数属于单位的,但作者仍然还有署名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造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发明作品对于个人而言是非常具有挑战性的,但是关于作品,如果是单位员工发明的就会有两种情况出现,一个是职务作品还有一个就是职务发明,二者虽然看似非常的相同,但是有着本质区别,区别就是发明出来的专利权属不同,前者单位拥有所有权。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不准辞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准辞职应该怎么办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
      企业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一、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融资方式并购融资是指并购企业为了兼并或收购目标企业而进行的融资活动。根据融资获得资金的来源,我......


·乡镇企业改制中的问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我国的乡镇企业几乎全部都是由以农民集体成员共同投资的,乡镇企业当中的劳动力资源非常的有限,实际上大多都是属于农村剩余的那些,因为乡镇当中更多......


·衡水武邑韩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衡水武邑韩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怎么补偿?衡水武邑韩庄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怎么补偿?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


·一、交通事故人伤责任认定时间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责任认定时间是多久?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期限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


·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
      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一、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哪里投诉?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


·不批捕后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办理吗?
      一、不批捕后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办理吗?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


·一、工伤案件中由谁举证?
      一、工伤案件中由谁举证?是否属于工伤,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


·2023年加班一小时多少钱?
      2023年加班一小时多少钱?加班一小时多少钱?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加班一小时多少钱?具体多少钱,根据个人实际工资而定。加班费......


·未参保职工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未参保职工工伤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没交社保,员工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根据刑法规定怎样才算偷税漏税?
      一、根据刑法规定怎样才算偷税漏税?偷税:《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