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结婚前的财产离婚后要分吗?

一、结婚前的财产离婚后要分吗?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配,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因此,婚前的个人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是不会被分割的。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分为五类: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二、判断婚前财产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
  
  
  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 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 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4、《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只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的认定,就可以公平平等的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涉及到结婚前财产的认定一般是属于个人所有的,那么就不能参与离婚财产的分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涉黄行政拘留多久
      法律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


·缓刑还能上班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判决结果中有缓期执行,当犯罪分子满足缓期执行的条件时,可以自由活动,但是必须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机关的调查,同时不得出入境。那......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还会执行死刑吗?
      刑事审判活动中,在宣读判决书的时候,有些犯罪分子的量刑是死刑,但执行却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还会执行死刑吗?对于这个问......


·行政复议通常是向什么部门提起?具体怎么做?
      一、行政复议通常是向什么部门提起?具体怎么做?  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时,申请人......


·民警非法传唤会受到处罚吗?
      民警非法传唤会受到处罚吗?一、民警非法传唤会受到处罚吗?民警非法传唤会受到诸如被吊销公职等的处罚,《刑事诉讼法》关于传唤的规定是在措施类,......


·书写借条要注意什么细节
      书写借条要注意什么细节一、书写借条要注意什么细节(一)借款用途要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


·产品缺陷造成损失该怎么赔偿
      产品缺陷造成损失该怎么赔偿一、产品缺陷造成损失该怎么赔偿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


·绑架罪的加重情节
      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


·2023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2023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劳动者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1、死亡丧葬费,本公司职工的平均两个月的工资;2、一次性的非工伤救济金,供养一个直系亲......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间隔时间是否有限制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间隔时间是否有限制一、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间隔时间是否有限制?企业变更注册资本时间间隔以及次数这些都没有限制,随时都可以变更,......


·一、农村五保户遗产处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农村五保户遗产处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我国《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对于农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