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下落不明为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吗


  一、下落不明为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吗?
  
  
  下落不明不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其他阻碍:
  
  
  (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二)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三)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四)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二、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民事诉讼的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整体来说,无论是真的下落不明了还是对方当事人故意躲着不见,法院会根据当时的情况选择相应的应对办法,如果是故意躲着不见的话,法院会采用公告的这种方法通知被告诉讼信息。如果原告在没有起诉之前就发现被告方下落不明了的话,也是有解决方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职工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职工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一、职工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


·最新诉讼离婚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人们在提起诉讼离婚请求时,首先要提交诉讼离婚的起诉状,只有通过起诉状才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一份离婚起诉状不仅可以说明自己的离婚请求、子女的抚......


·劳动法童工工资怎么算?
      尽管社会各界以及国家相关部门对童工引起的足够的重视,但是还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或者当事人的刻意隐瞒等原因,各地仍有雇佣童工的现象发生,为了更好的......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可以找人代写吗?
      个人房屋买卖协议书可以找人代写吗个人房屋的买卖协议,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去找律师去代写的,或者也可以自己去写。但是要注意把你们的想法都写在你们......


·三种抗辩权的相同之处是什么
      三种抗辩权的相同之处是什么在现代生活中,签订合同是一件非常常见的行为。不管是企业间的合同还是企业与劳动者的雇佣合同或者其他的合同方式,合作都......


·监事会主席产生方式是什么?
      监事会主席产生方式是什么?一、监事会主席产生方式是什么《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公司发起人虚假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发起人虚假出资要承担什么责任公司发起人虚假出资,将对公司的整体发展有着巨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导致一些不可挽回的结局,而且,虚假出资对公司......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一、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


·分手协议书受保护吗
      情侣在分手的时候,签订一份分手协议书,这已经成了比较常见的做法,当然这也是对自己利益进行保护的一种手段。但是不是签订了分手协议书之后,就一定......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
      专利法中行政复议是针对什么情况?专利行政复议的程序有哪些?1、申请复议时应当符合正当申请人、复议事项范围、复议期限以及复议请求和证据等条件......


·已服刑犯新罪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已服刑犯新罪逮捕的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