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批捕后多久结案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案批捕后多久结案?
  
  
  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
  
  
  2、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侦查羁押最长7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6.5个月;法院阶段:最长20个月。所以,重大复杂案件,最长两年以上,而有权机关过问的,会更长。
  
  
  3、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如果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案件事关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财产权益,不可以坐等、拖沓--每一个诉讼阶段,即公、检、法或说侦、检、审三阶段,刑事辩护律师都有特定的工作内容,分别针对三机关不同的司法文书和掌握的证据材料展开具体辩护工作,向三机关分别提出不同的刑事律师文书,说服办案机关把律师的辩护观点写入《起诉意见书》或者《起诉书》或者《判决书》等司法文书。如果只在法院阶段委托刑事辩护律师,就丧失了在公、检阶段可以落实的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的机会。
  
  
  二、逮捕之后的程序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逮捕到结案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逮捕之后司法部门要做的事情也很多,因此,受害者的犯罪嫌疑人也不要认为逮捕之后距离结案就为时不远了。不过,正义永远都不会缺席,只不过有的时候来得比较晚一些而已。公诉案件也是要走一步说一步,有些情况也不能提前预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销售误工费应怎么去计算?
      销售误工费应怎么去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


·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以不通过董事会吗?
      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以不通过董事会吗?一、股东会聘任经理的决定可以不通过董事会吗?未经董事会通过大股东直接聘用总经理是不合法无疑。但是......


·高空坠物适用哪些法律规定?
      高空坠物适用哪些法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


·生产销售假劣药的处罚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劣药的处罚是什么?生产销售假劣药的处罚主要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


·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
      交通费是否由交强险赔偿?交强险是我国法律强制要求保险的一种保险类型,交强险这个内容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内容也比较广,所以很多网友都会有很多关......


·欠钱不还胜诉后执行怎么办?
      欠钱不还胜诉后执行怎么办?欠钱不还胜诉后执行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申请强制执行。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


·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企业要扩大规模,获得更好的发展,融资是离不开的话题。融资为企业带来了资金的同时还可以给企业带来各种资源。我国各企......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计划外生育:(一)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二)重婚生育......


·离了婚告前夫重婚可以吗?
      离了婚告前夫重婚可以吗?夫妻双方方离婚后就没有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与其他人结婚的,不属于重婚的行为,是不可以告结婚者重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


·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
      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一、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孩子怎么处理?(一)出轨离婚房子等财产如何分割1、出轨离婚房子等财产需要协商分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