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怎么判刑?故意伤害罪重伤二级的量刑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重伤的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判处行为人十五年有期徒刑,应在此刑期之内依照具体情节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法院可以判处缓刑。二、相关法律依据【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为有期徒刑三年;(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为有期徒刑十三年。【重处、轻处特别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故意伤害罪要求造成对方至少是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而这其中轻伤的量刑与重伤的量刑却是不同的。重伤的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判处行为人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犯故意伤害罪导致伤者重伤二级的,是属于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情况,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导致的后果进行最终量刑的确定。如果当事人配合案件审理的态度良好的,公安机关将会酌情考虑进行适当的减刑处理,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证处公证要哪些材料
      到公证处进行公正,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准备好所有的手续,但是真正了解公证处公证要哪些材料的人并不是很多。备齐所需材料是顺利办理公正的关键所在......


·没有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款会发放么?
      没有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款会发放么?一、没有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款有么?目前无“两证”的房屋,在能够出示办理用地手续与建设手续的相关证明的情况下......


·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主动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


·一般房屋立遗嘱如何公证?
      一般房屋立遗嘱如何公证?一、一般房屋立遗嘱如何公证?(一)、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在我国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再起诉会判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第一次没判再起诉会判吗?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是什么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


·一、62岁交通事故还有误工费吗?
      一、62岁交通事故还有误工费吗?只要交通事故影响到了老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具体构成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是指保证公众安全地顺利出人、使用公共场所所规定的公共行为规则。公共场所根据本条所......


·算不算童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单位是不得招聘童工的,但是可以聘用未成年工,由于不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不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故而不知道......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


·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