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股权质押是一种常见的权利质押的方式,受到很多人的关注。股权质押是不是等于变换股东的身份,这个问题经常会困扰很多人。那么,答案是什么呢?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股权质押并没有改变原股东身份,不需要变更股东。只是股权质押后,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明该股权经过质押了,存在权利限制。股权出质以后,不得转让。要使转让合法有效,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而且转让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因为虽然在出质以后,该出质的股权仍然是出质人所有,也只有出质人才能享有处分权,但是该出质的股权在出质后已经被质权人以登记形式占有,成为债权的担保,所以出质人的处分是受到限制的,如果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协商一致,出质人转让该出质股权的行为是无效的,如果给质权人造成损失,出质人还应当赔偿损失。如果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在债务清偿期届之前转让出质股权的,则出质人应当进行预清偿,有一方不同意预清偿的,则应当将所得款项进行提存,继续质押。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四十条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四十二条
  【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特别实现方式】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 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综上可见,已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押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质押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应向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综上所述,股权质押能否变更股东,实际上是不可以的,股权出质以后,不得转让。要使转让合法有效,必须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而且转让所得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股权质押后,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明该股权经过质押了,存在权利限制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
      商标宣告无效怎么答辩?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后,会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


·孩子户口能上到女方家吗?
      孩子户口可以上到女方家的。父母双方想要给孩子上户口的,男方或者女方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到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1、孩子的出生医学......


·农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办?
      农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办?一、农村集体土地被个人占用怎么办?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割,怎样分配农村房屋?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但农村房屋与城镇房屋的分割又有所不同,那到底离婚农村房子如何分......


·有哪些合同必须书面2023
      有哪些合同必须书面虽然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形式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但实际上法律法规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并不少,我们这里举几个例子......


·出借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
      出借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一、出借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在通常情况之下,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既不能迟延履行,也......


·起诉离婚房子归属不一致怎么办?
      对于家庭而言,房产是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时,重点就是对房产的分割。在有些家庭有多套住房,并且都不在一个地方,按照规定,因为不动......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但是有很多在户外工作的职工并不能因为高温就放弃工作,不管在严寒还是酷暑,在户外工作的人依然需要按时完成工作,国家为了照顾这......


·有些人在生活当中明明知道醉驾这种行为是犯法的,但是在喝上酒的
      有些人在生活当中明明知道醉驾这种行为是犯法的,但是在喝上酒的情况下,还是要抱着一丝丝侥幸心理醉酒驾车,结果到最后被我们的交警部门查处到。现在......


·哺乳期员工辞退怎么补偿?
      一、哺乳期员工辞退怎么补偿?若哺乳期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怀孕女工合同期满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怀孕女工合同期满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涉及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能否解除其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