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获得赔偿吗?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获得赔偿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受害人可以请求获得赔偿,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司法解释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四十二条 [违法发放贷款案(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条第4项关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造成10-3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较大损失”;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
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由于银行违法放贷而受到财产损失的民事主体,是可以向银行提出赔偿的请求的,若违法放贷情形的发生,仅是职员个人的行为,并没有获得银行的批准,那么此时的犯罪主体就只是职员,银行单位会受到的处罚最多就是支付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征地补偿内容有哪些标准
征地补偿内容有哪些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
·双重劳动关系如何仲裁?
在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除了正常的工作之外,有的还会有其他的工作。这样的情形就是劳动者存在着双重劳动关系,有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
·侵权责任法无过错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民法典无过错责任的范围是什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2、用人单......
·个人所得税退税金额为0的意思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退税金额为0的意思是什么?一、个人所得税退税金额为0的意思是什么?个人所得税退税金额为0的意思是其不满足退税的条件,也不需要补缴相......
·一、驾驶人员醉驾能变成酒驾吗?
一、驾驶人员醉驾能变成酒驾吗?驾驶人员醉驾显然不能变成酒驾,两的判定标准并不一样。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
·太原征地补偿最新标准2023年有什么新规定?
太原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有什么新规定?随着太原市建设得越来越好,太原市很多老城区的土地或者一些未被很好利用的土地都被政府征收重新构建,对于征收......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虽然都是跟合同的效力相关,但是这两者是存在很大的区别的,而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把这两者进行混......
·出借人没有借条钱能要回来吗
出借人没有借条钱能要回来吗一、没有借条钱能要回来吗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
·没收违法所得需要听证吗
一、没收违法所得需要听证吗需要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
·遗忘物死人身上的财产算么?
遗忘物死人身上的财产算么?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这样特殊的案例,即一个人在公共场所死亡后,有些围观群众将死者身上的财物取走,占为己有。当死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