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吗?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吗?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一)律师认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3、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的;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取保候审条件的。
  
  
  (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求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三)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实、理由及保证方式,并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法等。
  
  
  (四)律师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后,应当要求公诉机关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对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律师有权要求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并可以提出复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吗?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具备以下材料:
  
  
  1、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
  
  
  2、两名律师以及《律师执业证》;
  
  
  3、《委托书》;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持本人的律师执业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会见的时间、次数不限。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检察机关不派员在场。辩护律师会见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监视居住的场所进行,会见其他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住所、单位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司法机关逮捕之后的工作是比较重要的,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若是有担保人能支付高额的质保金,同时犯罪者还满足其他的条件,此时就是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的。在取保期间,是不得离开户籍所在地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间是怎么限制的
      处理交通事故,若时间拖的太久,那么肯定是不利于事故的处理的,同时还有可能引发一些其他的纠纷。因此,我国相关法律中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都是明确......


·发生医疗责任纠纷找谁?
      1、在发生医疗纠纷以后,患者可以找医院协商,指出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行为或者过错行为,看医院如何解释,假如医院无法给出合理的理由,并且也......


·神经病康复司法鉴定是怎么鉴定?
      一、精神病康复司法鉴定是如何进行的司法机关在收到嫌疑人等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并经相关程序批准后,会确定有资质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


·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限制范围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限制范围是怎样的?保险公司债券投资限制范围是怎样的?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监会公布了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家政服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用工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派遣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个人房屋转让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大宗商品进行流通转让时一定要签订规范的合同,这不仅仅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日后解决纠纷的有利证据。尤其实在房屋转让时,我们更要注意到个人房屋......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


·可以在交警对车子进行检验、鉴定后
      可以在交警对车子进行检验、鉴定后,凭借扣车时交警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前往交警部门取车。具体什么时候完成检验鉴定,可以与交警联系......


·一、四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四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


·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比例应该是多少?
      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比例应该是多少?一、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比例应该是多少?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比例在新的《公司法》中不再进行规定,现有限责任......


·试用期工资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工资标准的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