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分居6个月后法院自动判离婚吗


  一、分居6个月后法院自动判离婚吗?
  
  
  法院不会自动判离婚,我国《民法典》(修正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怎样算分居?
  
  
  1、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民法典上的分居。
  
  
  2、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3、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法院的审判也都是由工作人员完成的,离婚的判决结果不会是自动形成的。而且,分居时间6个月也不能成为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依据,提起诉讼之后法院也不会只要到了6个月就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这6个月之内双方无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据的,一样不会判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什么
      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什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


·企业重组后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怎么缴纳?
      企业重组后土地使用权增值税怎么缴纳?为了适应日益加快的经济发展的步伐,每个企业都应不断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以保证不被激烈的竞争所淘汰。企业......


·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
      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界限是什么?(一)二者侵害的客体不同。强迫卖淫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与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强奸罪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由权......


·婚姻存续,一方可否要求对方主张孩子抚养费?
          现实生活中,夫妻并没有感情破裂而闹离婚。可是,一方由于各种原因总是不给孩子的抚养费,让另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另......


·未出生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
      未出生的胎儿是否有继承权?未出生的胎儿是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立法的目的在于保护胎儿出生后不至于生活无......


·一、举报房屋租赁偷税漏税需要什么材料?
      一、举报房屋租赁偷税漏税需要什么材料?1、举报人需要提供的证据:被举报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税务违法事实证据包括账册凭证、纳税申报表、财......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具体规定自电气时代以来,时至今日,电和气都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能源。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源,给我们创造更舒适方便的......


·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
      一、我国交通警察处理资格的解释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制度。交通警察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取......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规定是什么
      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规定是什么?小微企业互保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500万元,授信期限最长1年,循环贷款最长期限2年。企业的贷款额度也叫综合授信额度,......


·居间合同可以和个人签订么?
      居间合同可以和个人签订么???????签订合同是在生活中常见的事,合同法对合同是否有效的判定是有明确规定的。您知道居间合同可以和个人签订么?签订......


·一、财产分割按照财产比例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财产分割按照财产比例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