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务发明创造的利益分享机制是什么?


  一、职务发明创造的利益分享机制是什么?
  
  
  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这一规定虽然没有指出只适用于一般职务作品,但由于特殊职务作品的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单位,因此不存在本条的适用空间。对于特殊职务作品,即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合理评估单位投入的物质技术条件和作者的创造性智力劳动在作品完成中的作用,视其所起作用确定利益分配比例。
  
  
  2、合理评估单位在作品经济价值实现中的作用,单位在作品经济价值实现,如许可、转让等著作权贸易中的投入应当得到报偿。
  
  
  3、前已述及,所谓的作品责任承担与著作权的享有无关,在著作权利益分配时无需考虑责任的承担。
  
  
  二、判定职务发明的标准有哪些?
  
  
  总体上看,有这样一些观点。
  
  
  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
  
  
  2、以完成发明创造是否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
  
  
  3、以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是否是业余时间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
  
  
  4、以单位是否立项作为划分职务与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标准。
  
  
  5、依照岗位责任制和聘任合同所约定的范围作为划分标准。
  
  
  综上所述,现在不少职工会在工作过程或者岗位上搞发明创造。作为单位,建立职务发明利益分配机制可以鼓励职工,如果发明给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价值,单位应该对职工物质补偿,单位想回收发明专利,需要得到职工的授权许可,在这个过程中,对职工利益的保障比较重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强制执行抚养权措施有哪些?
      强制执行抚养权措施有哪些?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2、查封、扣押、冻结、变......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


·一、旷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旷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


·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变更公司法人内部程序的流程是什么?我们知道我们国家的经济是市场经济,很多企业在这个环境中公平竞争,而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发展,一个企......


·父母没死兄弟放弃继承权手续有效吗?
      父母没死兄弟放弃继承权手续有效吗?有效,《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


·事业单位职工醉驾被开除吗?
      事业单位职工醉驾被开除吗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不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


·2023因工伤亡待遇包括什么
      2023因工伤亡待遇包括什么一、因工伤亡待遇包括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一级二级有区别吗?
      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轻伤一级二级有区别吗?轻伤一级和二级是有区别的,故意伤害轻伤一级与轻伤二级量刑的区别是:法医鉴定为准,一级严重一些,二级轻......


·租房意向书能当合同用吗?
      租房意向书能当合同用吗?一、租房意向书能当合同用吗?租房意向书不能当合同用,作为租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租赁这个房屋达成......


·人民检察院批捕要多久?
      人民检察院批捕需要多长时间人民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


·作为代理商商标侵权怎么办
      代理商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这种行为通常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这也是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另外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代理商的这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