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什么属于偷税漏税行为?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因无意识而发生的漏缴或少缴税款的违章行为。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税务机关应限定漏税者如期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者,应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金。根据我国最新《刑法修正案(十)》已经没有“偷税罪”这条罪名了。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在税收问题上,应缴税款原本属于纳税人的合法财产,之所以发生偷逃税行为,是因为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代收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价格调节金、工会经费等。二、相关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我国对于偷税漏税的判罚是非常严重的,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构成了偷税漏税的行为,就构成偷税漏税罪。公民在发现偷税漏税行为后,可以依法向国家司法机关或者税务机关进行举报,并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以减少国家税收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的条件都有哪些
      离婚后抚养权变更的条件都有哪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


·劳动者过失犯罪要解除劳动合同吗
      人有的时候会因为无意或过失犯下一些错误,甚至有些后果严重的成为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您所不愿的,但如若发生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这时就会有人有疑......


·笔迹鉴定机构和程序是什么?
      笔迹鉴定机构和程序是什么?一、笔迹鉴定机构和程序是什么?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


·房屋赠与和立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赠与和立遗嘱的区别是什么1、时间的区别房产赠送与继承在时间上是不一样的,在继承遗嘱的时候,需要满足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再出售需要什么费用?
      一、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后再出售需要什么费用?1、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1年后再卖出需要支付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2、依据住房评估价缴纳全额契税3%;3......


·宅基地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
      一、宅基地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


·被起诉后多久冻结财产?
      被起诉后多久冻结财产?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其中,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提起......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
      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一、未来收益权质押合同甲方(出质人):__?住所:__?法定代表人:__联系电话:__乙方(质权人):__?住所:__?法定代表人......


·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现实中区分合同诈骗罪罪与非罪其实也是很重要的问题,毕竟合同诈骗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自然那是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国家占用土地赔偿新标准是什么
      国家占用土地赔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


·交通事故逃离和逃逸有哪些区别
      交通事故逃离和逃逸有哪些区别主要看这类交通违法人员是否具有合理的理由逃离现场,事后是否主动投案自首。1、区别很大。在于主观上有没有逃避责任的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