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案由错误诉讼时效中断后会重新计算时效吗?

案由错误诉讼时效中断后会重新计算时效吗?案由错误诉讼时效中断后会重新计算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二款规定:“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可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案由。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与实际诉争的法律关系不符时,结案时以法庭查明的当事人之间实际存在的法律关系作为确定案由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变更案由的规定,只适用于不涉及案件管辖权并不涉及案件性质变更的情况。法院不能以变更案由为借口而违反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地域管辖制度、剥夺或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院对于前述案例的正确处理应当是:在开庭前询问乙企业是否变更诉讼请求。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主要有哪些依《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可使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主张权利或者同意履行义务。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同样性质的其他行为,如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清算人申报破产债权等。但权利人起诉后又自行撤诉,或因起诉不合法定程式被法院驳回的,不构成提起诉讼,因而不能使诉讼时效中断。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于诉讼外主张其权利的意思表示,可向义务人、保证人、义务人之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调解委员会作出,其效力并无二致。权利人主张权利是其行使权利的行为,不合诉讼时效制度制裁怠于行使权利者之本旨,因而使诉讼时效中断。3、义务人认诺。即义务人对权利人作出表示,承认其权利的存在,愿意履行义务。这种表示使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到确定,使诉讼时效失去适用理由,因而使时效中断。义务人对权利人的认诺表示,可以各种方式作出。以口头或书面对权利人或其代理人作出通知、请求延期给付、提供担保、支付利息或租金、清偿部分债务等义务人的行为,在法律上皆构成认诺。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是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管辖法院起诉的,若是在法院受理了案件之后,当事人突然发现案由错误,此时可以请求更正,也可以直接撤诉,然后重新整理案件的相关信息之后再行起诉,此种情形的发生是会导致时效中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打架斗殴轻微伤的处罚规定
      打架斗殴致对方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


·职务侵占经济罪900万怎么判刑
      职务侵占900万属于数额巨大,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并没收全部财产。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


·信用卡诈骗行为方式有哪些
      近年来,我国在科教文卫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注公民个人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信用卡诈骗这样的事情,根......


·参公单位可以随时辞职吗?
      参公单位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员工辞......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并未造成人员伤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仅是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交通事故处理都有定的时限,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也不例外,......


·一、上班时交通事故全责算工伤吗?
      一、上班时交通事故全责算工伤吗?上班时交通事故全责算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签劳动合同?用工满一个月的,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于西明非法集资通缉令的法律依据
      非法集资对社会的危害是特别大的,会导致很多人的利益受损,同时也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为此,国家对于非法集资行为打击力度是非常大的。但是一些非......


·一、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离婚后抚养费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


·员工在办理业务中给公司打借条是否合法?
      员工在办理业务中给公司打借条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员工在办理业务中给公司打借条是属于职务行为。《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


·新的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多少年
      新的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多少年《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