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场顾客摔倒怎样处理

商场顾客摔倒怎样处理一、商场顾客摔倒怎样处理1、迅速控制事态,第一时间通知负责人,商场组织人员查清发生原因,查看顾客伤情,视伤情轻重决定是否要送医院治疗,现场拍照留存。2、物业公司根据顾客受伤情况通知保险公司(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3、对设施上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或完善,确保来店购物顾客的人身安全。二、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也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些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采取一定的行动来防止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免受侵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所谓“相应的赔偿责任”是指与安全保障义务人即商场的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商店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商场营业部分室内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15厘米。经查该商场的台阶高度为20厘米到21厘米不等。因该商场未按国家的强制性规定建设台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以致王女士受伤,故应对此承担责任。但王女士作为成年人,自身也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故也应负一定的责任。商场顾客摔倒怎样处理,综上所述,商场作为一个经营百货的零售商家,应当以人为本,并且负有保证顾客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义务,顾客到到商场购物,享有在商场消费时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法定权利,所以商场要尊重顾客的合法权益,尽可能的消除各个安全隐患的死角,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心、安全、舒服的购物环境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有区别吗
      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有区别吗集资诈骗罪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因此它既有一般诈骗罪所具有的共性,也具有一般诈骗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两者区别主......


·放高利贷有何程序
      放高利贷有何程序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高利贷并不合法。但是您可以选择比较靠谱的民间借贷,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


·民事裁定书(先予执行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48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假疫苗判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
      假疫苗判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一、假疫苗判刑3年缓刑5年是什么意思?假疫苗判刑3年缓刑5年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就是有期徒刑的刑期......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方面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方面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


·仲裁庭裁决为终局裁决吗?
      仲裁庭裁决为终局裁决吗?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


·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怎么量刑的?一般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


·刑事诉讼法求证的特征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求证是指国家相关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在人民法庭审理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向审判机关提出证据,运用证据阐明事实,论证自己的......


·农村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土地吗?
      农村女儿可以继承父母土地吗?农村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可以继承使用,虽然土地所有权不属于农民,但是土地的承包权以及经营权却是属于的农民尤其是现......


·夫妻离婚分割婚前财产吗?
      夫妻离婚分割婚前财产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租房子物业费谁来承担?
      有些人会把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然后收取的一定的押金。这个时候关于水电气费这些都是应该好好约定清楚的,当然从实际情况来看,多半都是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