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户口未迁移赔偿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

户口未迁移赔偿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户口未迁移赔偿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约定卖方未如期迁出户口违约责任及逾期超过约定宽限日起按日计算再行支付全部已付款的违约金的,两种承担违约金的方式可以并用,为敦促出卖人履行义务,不能以承担一次性违约金的方式代替合同义务。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18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因出卖人自身原因未如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应当向买受人支付房屋总价款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未迁出的,自逾期超过15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二、户口迁移申请都需要什么材料?1、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法律上对因户口迁移产生的违约金的赔偿标准还是有所限制的,基本上是按照当事人购买的这套房子的价格来计算的。而且,和迁移户口相比,有可能问题出在我们购买的这套房子上,因为开发商或卖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话,正常情况下根本就办不好房产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当事人在二审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审判决离婚,当事人在二审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可以的,一审未分割财产上诉至二审时,二审一般会认为一审漏判,需要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如果当......


·重庆高院残疾赔偿金根据什么标准确定?
      重庆高院残疾赔偿金根据什么标准确定?一、重庆高院残疾赔偿金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


·劳动合同中的社保选项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拟定的的劳动合同应该包括给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这一问题的,劳动关系当中的社会保险就是您所熟悉的五险一金,这些相信多数的劳动者都是非常清楚的。......


·一、被告要求分割财产是反诉吗?
      一、被告要求分割财产是反诉吗?这个不属于反诉的的内容。一般没提到财产的话,法官会主动要求你们追加财产分割的诉求,因为财产和监护权是离婚诉讼中......


·租用集体土地的企业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租用集体土地的企业拆迁补偿是怎样的?因为农村土地价格便宜,现在很多企业都租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办公。国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对集体土地上......


·一、婚内能家庭财产分割吗?
      一、婚内能家庭财产分割吗?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2种情况可以要求分割财产: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事项有哪些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事项有哪些为了使出资证明书记载的内容明确、规范,保证其效力,公司法第二款对出资证明书应当记载的事项作出了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出......


·打官司需要几个证人才有效
      打官司需要几个证人才有效遇到案件纠纷的时候,我们有时需要通过打官司来需求解决的方法,那么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证人出庭作证能给己方带来更大的胜算......


·关于集资诈骗的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非法集资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受害者在被骗后,一般会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公安机关办案,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之后会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一、夫妻离婚财产均分后女方不执行怎么办?
      一、夫妻离婚财产均分后女方不执行怎么办?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裁定女方履行协议。并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有多长《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