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肖像权是名誉权的一种吗?

肖像权是名誉权的一种吗?肖像是通过照相、录像、绘画、雕刻等方式,再现出来的自然人的真实形象。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专有权利。《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可见,肖像权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肖像制作专有权。即肖像权人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二)肖像使用专有权。即肖像一旦制作出来,便独立于世,可以为人们支配和利用,但享有使用专有权的只能是肖像权人。肖像权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并通过使用取得精神满足和财产利益;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报酬;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三)肖像利益维护权。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制作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二、名誉权与肖像权的区别(一)主体不同。名誉权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而肖像是自然人所具有的客观外在形象,是自然人的人格标志。因此,只有自然人才具有肖像权。(二)客体不同。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是一种名誉利益,是无形的,无具体物质载体;而肖像权的客体是肖像,是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是有形的,有具体物质载体。(三)内容不同。肖像可以使用,肖像使用权是肖像权的重要内容,肖像权人可以自己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但名誉本身只是一种社会评价,不能像肖像那样被实际使用,因此,名誉权的内容不包括对名誉的使用权。(四)是否专有不同。肖像权属于专有权,对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只能归肖像权人所有,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他人不得享有;而名誉权是一种客观存在,不能被名誉权人所支配和专用,因此,名誉权不属于专有权。(五)转让上的不同。名誉权的任何内容都不可转让,因为这些内容与名誉权人的人格密不可分,任何转让名誉权的行为都是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而肖像权尽管从整体上不能转让,但部分内容可以转让,这种转让既不影响肖像权人的人格,也不违背社会公德。涉及到侵犯名誉权的认定时,一般可以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据,以及侵犯名誉权给自身造成的实际损失,由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对于肖像权和名誉权受到侵犯时的犯罪事实和法律适用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一、车辆损失的鉴定程序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


·如何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很多人都说结婚容易但是离婚难,这个难主要是因为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好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容易分。这些都应该双方在离婚时就协商好的,......


·信用卡黑名单上的人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吗?
      现在很流行使用信用卡,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应该严格遵守发卡银行的相关规定,如果有逾期不还款的行为,则就会上信用卡黑名单。那作为在信用卡黑名单......


·社保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份很有用的保障
      社保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一份很有用的保障,一旦出现没有经济收入的情况,就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是并不是不会出现问题,比如社保补缴就是一个问题,那......


·加班工资包含在工资中?
      加班工资包含在工资中?加班工资不包含在工资中,因为根据通常做法来说的话,加班的工资他是按照平时的基本工资来进行一个合理的倍数乘以的,劳动者加班......


·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


·将房子抵押给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
      将房子抵押给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人们因为贷款等原因,需要将自己的车子、房子抵押给担保公司。今天就让的我们带您看......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一、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哪些》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有5种:(一)拘传拘传是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


·医患纠纷卫生局管吗,如何处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素质及文化程度也相应的普遍提高了。当遇到事情的时候都知道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少网友咨询医患纠纷卫生局管吗?按......


·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么,继承权如何行使
      孩子尚在母亲腹中的,一般称之为胎儿。那要是胎儿在出生之前,他的爸爸就去世了,那么此时胎儿能够继承遗产么?对此,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但主流都认......


·最新赌博罪司法解释
      赌博行为其实并不必然会构成刑事犯罪,此时需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会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而就赌博犯罪来看,我国除了在《刑法》中作出了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