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闯民宅打砸物品轻伤2级怎么判刑?

私闯民宅打砸物品轻伤2级怎么判刑?私闯民宅打砸物品,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寻衅滋事。现实生活中,如果以非正常原由,无事生非,擅闯他人住宅,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和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轻)的,按下列情形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轻)的,处管制、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偏重)的,处二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情节是否严重。即只有对严重妨碍了他人居住安全与生活安宁的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才能以犯罪论处。非法搜查罪的对象也包括他人的住宅,当行为人非法搜查他人住宅时,和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样,也侵犯了他人的居住安全权利。但两罪不同的是,非法搜查罪也可以是对人身的搜查,非法侵入住宅则不直接侵犯人身自由;非法搜查罪只能以作为形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则既可由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以“拒不退出”即不作为的形式构成。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未经同意强行进入他人住宅进行非法搜查的,对行为人应以其目的行为即非法搜查罪定罪处罚。综上所述,在一些民间纠纷中,有人采取不当手段和方式,私闯民宅并打人砸物。这种情况是明显违法的,会涉及犯罪,对应刑法中多个罪名。经过司法鉴定,受害人是轻伤的,法院判决在三年以下。在刑事审理过程中,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主张将民事部分一并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协议两人共同抚养孩子可以吗
      离婚协议两人共同抚养孩子可以吗?离婚协议两人可以共同抚养孩子,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


·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有吗?
      合伙企业法人资格有吗?在公司或企业中,需要注册法人代表,法人的制度功能主要是财产上的,因此,法人能成为民事主体的支柱,就是必须有独立财产。那么......


·经济犯罪侦查关押多久才能进行起诉
      经济犯罪侦查关押多久才能进行起诉一、经济犯罪侦查关押多久才能进行起诉?拘留至起诉,法定期限是四个月左右,拘留至逮捕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期......


·肇事逃逸情形认定标准有哪些
      肇事逃逸情形认定标准有哪些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


·打离婚官司是否允许缺席判决一般的民事诉讼可以全权
      打离婚官司是否允许缺席判决一般的民事诉讼可以全权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律师来处理自己的案件,在有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并非......


·项目概要:_________
      项目概要:_________二、项目明细:项目名称:1、尺寸:_________________2、设计制作:_____________3、纸张:_________________4、页数......


·2018年醉驾需要找律师吗?
      2018年醉驾需要找律师吗醉驾没有必要请律师,事实清楚就是醉驾,没有造成后果最多6个月拘役。醉驾怎样处罚(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一、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


·侵犯他人肖像权是什么?
      侵犯他人肖像权是什么违法行为一、侵犯他人肖像权是什么违法行为?侵犯肖像权属于侵权行为,肖像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


·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管经济纠纷吗
      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管经济纠纷吗一、没有仲裁协议仲裁管经济纠纷吗?没有仲裁协议仲裁不管经济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拘留15天可以探视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拘留15天可以探视吗?在我国的行政处罚当中,行政拘留,可以说是比较严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了。行政拘留他是在我国的拘留所进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