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检察院不予批捕的理由有哪些?

一、检察院不予批捕的理由有哪些?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极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6、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的;7、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批准逮捕的司法解释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检察院对于不符合批捕条件的诉讼案件可以依法作出不批捕的决定,但必须向公安机关和当事人进行说明,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导致出现误判或者错判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扣押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
      公司扣押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


·共同海损的计算方法
      共同海损的计算方法共同海损的牺牲由船舶、货物与未收运费三方按比例分摊。一、船舶共同海损的金额的确定1、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


·诉讼标的改变退诉讼费吗
      诉讼标的改变退诉讼费吗诉讼标的金额的变更需要退回费用的。法院有按照诉讼金额调正诉讼的费用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变更诉讼标的是需要退的。诉讼标......


·网络金融诈骗案件判刑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诈骗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公民的权益在受到他人实施诈骗行为的侵害时,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只要达到立案标准,公安机关都会受理......


·一、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
      一、起诉抚养权小孩的户口怎么办?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在......


·微信上传身份证安全吗?
      微信上传身份证安全吗?若是在支付过程中提示实名认证,且确实调用了微信客户端,这时信息是真实的。按照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


·一,房屋质量鉴定部门是哪里?
      一,房屋质量鉴定部门是哪里?房屋质量鉴定部门一定要找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建议咨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房屋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就会通过一定的检测手......


·买卖不破租赁的破解是那些
      买卖不破租赁的破解是那些买卖不破租赁的破解是发生了法院查封的财产,抵押和破产财产处理的情况,否则买卖不破租赁都是适用于房产和土地等不动产的......


·一般而言,由于买受人可以现场勘查,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
      一般而言,由于买受人可以现场勘查,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但是期房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经常发生误差问题,很多时候面......


·出借人自己写的借条有用吗
      借款人自己写的借条有用吗?借条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


·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情形有哪些?
      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情形有哪些?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如下: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