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定监护权是什么意思?

法定监护权是什么意思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以及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二、监护权的主要内容1、人身监护权监护权的人身监护权与亲权中的身上照护权的内容基本相同,具体包括:(1)住居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亦同。(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3)被监护人身份行为以及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独立决定身上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方能行使。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职业的许可,法律行为的补正等,都由监护人为之。(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对被监护人无法定扶养义务之人,不承担此项义务。(5)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教育、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与亲权的内容相同;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6)对于精神病人的特定护养、救治义务。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被监护人进行医治,促使其康复。2、财产监护权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其主要内容为:对被监护人财产的管理权。监护人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我们经常说到的监护权其实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但是对于精神病人其实也是可以设立监护权,不过此时法定监护人的顺序可能不一样,尤其是对于成年精神病人,一般由其配偶作为法定监护人,享有相应的监护权利。至于监护权的内容也是分为了两方面,包括人身监护权与财产监护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辅乳期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辅乳期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辅乳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仲裁委的裁决能超出仲裁请求吗?
      仲裁委的裁决能超出仲裁请求吗一、仲裁委的裁决能超出仲裁请求吗?仲裁委的裁决不能超出仲裁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


·民事诉讼上诉期是几天在线咨询 >一、民事诉讼上诉期是几天?
      民事诉讼上诉期是几天一、民事诉讼上诉期是几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


·怎么查自己是否已被立案侦查?
      怎么查自己是否已被立案侦查?可以向公安机关机关直接咨询处理,立案侦查是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


·货物指示交付风险何时转移
      一、货物指示交付风险何时转移1.所有权属于物权,合同签订时合同即生效,但是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为物权的变动,根据物权公示原则,动产应交付......


·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
      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嫌疑人、被告人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获得取保候审,但日后取保候审也是有解除的时候,那么取保候审解除还有事吗?这是很多......


·哪种情况可以辞退哺乳期员工
      哪种情况可以辞退哺乳期员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深圳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深圳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怎样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


·上海离婚诉讼律师怎么收费
      夫妻不能协商离婚的,一方回去法院提出诉讼,但是很多法律知识普通群众不是涉猎很深,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忙争取将自己处于离婚纠纷的有利方,但是律师的......


·合肥网络诈骗怎么处罚?
      合肥网络诈骗怎么处罚?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花样百出。不仅人们需要提高安全防范知识,国家也应该相应出台一些强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去哪,申请复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现代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为了是适应快节奏的生活模式,很多人在自驾时超速驾驶,相应的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