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私企可以随便辞退人吗?

私企可以随便辞退人吗私人企业不可以随便开除一个员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或赔偿吗?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 1;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私企一般是指私人企业,其实现在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其实都是在私企的范围内,因为私企是与国有企业相对的,只要不具有国有性质,那么就都应该属于私企这个大范围内,当然外资企业除外。而作为私企若是需要将员工辞退,此时也需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中规定的法定情形执行,并不允许随意辞退员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每年都会有许许多多的人们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每年都会有许许多多的人们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有的是人身安全,有的是财产安全。而其中造成的那些财产安全,就需要由事故中的责任人进行......


·公司法股权转让登报是否必要条件?
      一、公司法股权转让登报是否必要条件?减资需要登报,股权转让不需要登报但需要去工商局办变更手续。除国有股权转让时,为了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须......


·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怎么办?
      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怎么办?出具借条未收到款项的行为,说明借款行为未生效,可以起诉到法院来进行审查和判决处理,但要找到有力的证据证明未收到钱,才......


·车祸后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会赔吗
      车祸后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会赔吗?1、车祸后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会赔偿的,死亡伤残赔偿范围包括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


·最近几年,天津市城市建设速度非常快,市区一些破旧小区被拆迁,
      最近几年,天津市城市建设速度非常快,市区一些破旧小区被拆迁,一些房东被安置到定向安置房中。由于天津市商品房的价格比较高,一些买不起房的人就想......


·变更抚养权的需要征信报告吗
      不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配?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分配?起诉离婚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但是如果存在过错方,另一方取得相关证据在财产上可能会有相应照......


·醉驾肯定就是指司机在喝醉酒以后再继续开车的这样一种行为。但是
      醉驾肯定就是指司机在喝醉酒以后再继续开车的这样一种行为。但是醉驾不是以当事人的感觉为判定依据的,交警部门会通过酒精测量仪或者是血液检测等这些......


·政府征收土地挂牌拍卖给开发商,这应该要怎么补偿?
      政府征收土地挂牌拍卖给开发商,这应该要怎么补偿?一、政府征收土地挂牌拍卖给开发商,这应该要怎么补偿?征地补偿全国各地规定不同,要依照当地......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如何处罚?
      现如今,科学技术的普及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人们的生活观念,在网络不断发展的同时,现如今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开始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进行犯......


·羁押的折抵刑期是如何规定的?
      羁押的折抵刑期是如何规定的?一、羁押的折抵刑期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