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正常产检请假扣工资吗?

正常产检请假扣工资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就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 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规定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因此,商场将王女士的产检时间视为病假,按病假标准发放工资,并因此扣发王女士季度奖金,是违反法律、法规中对“三期”女职工劳动权益特殊保护的。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凡是符合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年2月24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当女性怀孕之后必然就会涉及到做产检的问题,这也是保障孩子的健康,如果产检发现有什么问题,也要及时作出处理。而在产检的时候可能就需要向单位请假,这个时候虽然没有实际上班工作,但是按照规定也应当计入劳动时间,所以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做产检没有工作为由扣其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了之后对方不起诉要拘留多久
      私了之后对方不起诉要拘留多久私了之后对方不起诉要拘留三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伪造身份证罪怎么定罪?
      伪造身份证罪怎么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


·别人欠钱不还走法院程序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走法院程序怎么办?一、别人欠钱不还走法院程序怎么办?欠钱不还走法院程序: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


·民间借贷合同可以约定仲裁吗
      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可以约定仲裁的,约定仲裁条款后,如果出现借贷纠纷的,可以依约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时怎么办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监护的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常常有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情况出现,那么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时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的这篇文......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致车祸怎么处罚?您都十分清楚的是逆向行驶,肯定是违反交通规则的。对于机动车逆向行驶,会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而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公司在试用期经常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吗?
      公司在试用期经常辞退员工需要补偿吗?需要补偿,具体情况如下:1、违法解除。单位辞退你,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


·法院离婚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由于婚姻的复杂性,因此夫妻离婚时法院必须要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才能够进行审理。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法院离婚调解程......


·一,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有一些各方面待遇比较好的用人单位,实际上也会结合实际情况,为
      有一些各方面待遇比较好的用人单位,实际上也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本用人单位一些工作年限较为长久的员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除此以外,员工本人也必须要满......


·交通事故的赔偿是给哪些人的
      交通事故中涉及到的赔偿范围主要就是两方面,即造成的人身伤害与造成的财产损失。知道具体的赔偿范围之后,还要清楚这个赔偿是应该对谁做出的,也就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