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资扣个人所得税要减掉社保吗?

工资扣个人所得税要减掉社保吗先减社保和各种需要从工资里扣除费用,再减个税5000元起征点,剩下的工资在按相应比例扣除个人所得税。个税=(工资-社保费-其他费用-5000)乘对应比例-速算扣除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施条例》(2005年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公司在为个人缴纳和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保基金时,只要不超过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比例,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社保扣除数应包含公司为个人缴纳的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超过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允许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二、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费用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下列费用:1、工资的个人所得税;2、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3、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员工负担的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用人单位还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1、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对于这一条的规定应该注意,员工是否给单位造成损失不是由单位单方面说了算了,如果单位认为造成损失,而员工认为没有造成损失的话,单位扣除工人的工资是会存在问题的。因为很多单位可能片面的,扩大化的,甚至是错误的将某些损失转嫁到工人的头上,这就不合理了。那么在出现这样的争议时,到底由谁说了算了,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见有具体的规定。因此,在到底是谁造成损失的事实认定上还是应该通过仲裁、诉讼的司法程序来认定。当然了,如果用人单位和工人就谁造成了损失达成一致的话,那当然可以直接从工资中扣除了。2、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对于这条的规定也应该注意一下:单位的规章制度应该是依法制订的,“依法”又包含两点,第一是内容依法,即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第二,程序必须依法,即必须是通过民主程序制订的,进行了公示,大家都知道该规章的存在。用人单位一次扣除赔偿经济损失的费用和违纪经济处罚的费用不得超过员工月工资的20%。我们知道劳动者的工资收入要是达到了一定的标准,那么对于超过标准的部分,就会被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个个税往往是由所在的用人单位来代扣代缴,但是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否应当先除开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呢?答案实肯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口头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有效的。一般来说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口头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有效的。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结婚前进行财产协议商定都是通过书面的形式,这样在后期即使出现经济上的纠纷,也......


·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计算的方法有什么?
      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计算的方法有什么?股权转让的所得税处理计算的方法有什么?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该按照有关规定......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购房合同(一)开发商资质不全。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
      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一、宣告商标无效期限是多久?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揭阳市工伤医疗期待遇包括哪些?
      揭阳市工伤医疗期待遇包括哪些?揭阳市职工发生工伤,经过认定后,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就有医疗保险待遇: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


·写认罪悔罪书会减刑吗?
      各项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它会在各个方面规范着公民的权益,如果做出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那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被审判前,主动的向......


·贪污受贿给予什么处分
      一、贪污受贿给予什么处分?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法规的内容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法规的内容是什么一、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九章:深化农......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可以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可续期公司债券对股价是否有影响
      可续期公司债券对股价是否有影响可续期公司债券对股价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


·腰椎l1压缩性骨折工伤算是几级?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受伤是一件在所难免的事情,不可能因为害怕受伤就不去工作。特别是对于一些高空作业或者施工等一下危险性比较高的工作。当然,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