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争议标的若是孤寡老人的遗嘱以谁为被告?

一、争议标的若是孤寡老人的遗嘱以谁为被告?争议标的若是孤寡老人的遗嘱以其他可以继承遗产的人为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遗赠人中有既不愿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故此,如果起诉时原告只起诉了部分继承人作被告,法院应当追加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申请追加原告。 所以,继承人不愿做原告又不愿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做为被追加的原告。二、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籍,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尽了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以外的)继承其遗产,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一般来说,孤寡老人在去世后,若是没有遗嘱,由于在生前也没有亲属,那么此时其财产就会被纳入国库。若是书写了遗嘱的,相应的主体就可以参与遗产的分割,对于遗嘱的效力存在疑惑的,也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或者是其他的司法机关求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很多情况下,我国公民就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由于当中的一些细节问题没能够及时的引起注意,导致合同签订完毕了,在履行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超过60岁能否作工伤认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超过60岁能否作工伤认定?不能的,因为劳动法规定男职工60退休,女职工50岁退休,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将不在享受劳动法保护,也就不......


·离婚孩子丈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孩子丈夫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3)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律师事务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致: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


·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有工资吗
      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有工资吗试用期被辞退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不给是违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


·一、上海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一、上海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


·注册商标与人名一样会不会侵权
      注册商标与人名一样会不会侵权《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非亲生子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规定的呢?
      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建立婚姻关系、组成小家庭后,对家庭负责、对婚姻忠诚是双方无可辩驳的责任和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夫妻经过了初婚的甜蜜,......


·继承法规定老人去世遗产怎么分配
      继承法规定老人去世遗产怎么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


·用人单位可辞退怀孕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辞退怀孕员工吗一、用人单位可辞退怀孕员工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


·持刀盗窃抢劫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持刀盗窃抢劫的判罚标准是什么?对于持刀盗窃,并存在抢劫行为的情况下,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处罚如下: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