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自然人股东是私营企业吗?

自然人股东是私营企业吗?
  
  一、自然人股东是私营企业吗?
  
  自然人股东是属于私营企业的;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二、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的区别
  
  自然人股东为—个具体的人,个人享有并直接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如参加股东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红等。
  
  法人股东是一个组织,作为抽象的依法拟制的实体,其权利义务的行使承担,需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方式为派出股东代表,凭授权委托手续代表其完成,后果由组织承担。
  
  由此:主要区别仅在于权利义务行使承担方式上有别。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无区别。
  
  三、股东权利:
  
  (一)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退股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获其他解散是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六)知情权
  
  《公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八)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九)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利益的人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和第153条规定的股东直接诉讼.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侵犯的是公司的利益,后者侵犯的是股东的利益.
  
  (十)分配公司利润,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获得分红是股东出资设立公司的原动力,因此当公司在弥补亏损、提起法定公积金后,股东可以依法分配取得相应的营业利润.当公司因各种原因决定解散或者被主管部门撤销需要解散的,公司完成清算程序后就可以注销从而终止其民事主体资格,而股东就有权在公司注销前有权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对于自然人股东一般在早请企业类型的时候只能选择私营企业,在申请的时候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办理,自然人股东是属于独立的投资者,在公司的权利上也是有着很重地位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出差的时候晚上病逝算不算工伤
      出差的时候晚上病逝算不算工伤出差途中,或者出差中在完成出差任务时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所谓视同工伤,就是按照法律规......


·一、公职人员醉驾新规定是什么?
      一、公职人员醉驾新规定是什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
      交易记录属于证据种类在三大诉讼法中,对于证据的种类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律关系的多样化,证据也逐渐呈多样化的趋势,比如......


·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既遂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


·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冲击,实体店铺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个体
      近年来,因为网络购物的冲击,实体店铺的数量有所减少,很多个体工商户选择不再从事经营活动,这时就需要办理注销手续。我国相关法律也对个体工商户营......


·怎么算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即夫妻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以结婚登记的具体时间作为时间界点划分。结婚前已实际取得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劳......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保护的法律规定是哪些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


·申诉国家赔偿期限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申诉国家赔偿期限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最高法新规首提“国家赔偿监督”:不限申诉期限。8种情形应重审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


·一、喝6瓶啤酒算不算醉驾?
      一、喝6瓶啤酒算不算醉驾?喝6瓶啤酒的情况下,显然应当认定为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除了有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之外,还有一种
      在诈骗类犯罪当中,除了有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之外,还有一种不是很常见的诈骗犯罪,即票据诈骗罪,这就是行为人利用伪造的票据进行诈骗的一种犯罪......


·丈夫欠债妻子该不该偿还?
      丈夫欠债妻子该不该偿还?如果是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应该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