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

民事诉讼立案时间是多久最迟会在七日内立案。《民诉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二、民事立案的条件有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相关名词解释】1、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遭到他人的侵害或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争议。2、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3、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请求内容其内涵外延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应当清楚、明白、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即必须向法院说明案件事实和证据事实及其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级别、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属该院管辖。民事纠纷起诉有实质条件和形式要件的要求,其中在接到起诉材料之后,一般不会做实质性审查,仅仅是从形式上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标准,而在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时候,最多允许在接收到起诉材料之后的7日作出。若是超过7日作出的话,则可能就会存在程序违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工程质量的责任人是谁?
      工程质量的好坏都是需要有人监督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顺利的交付使用,但工程一旦出现了问题此时最好是有人来进行处理,那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建筑工......


·办案中的公安侦查阶段是干嘛的
      一、办案中的公安侦查阶段是干嘛的依照法定程序发现和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证据,查明犯罪事实,查获和确定犯罪嫌疑人,并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防止现......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


·肖像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
      肖像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一、肖像权侵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侵害肖像权的民事责任:1、有损害事实的发生。如被摄者肖像权受到侵害后,受害人的名......


·引起新入职焦虑因素有哪些?
      现如今,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许多人都不可避免的患上焦虑症,并且也找不到引起焦虑症的原因。其中,新入职的员工产生焦虑情绪的情况尤为普遍,对其生......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一、借款合同如何生效(一)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一、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类?1、契约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


·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农村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


·分期付款不还会坐牢吗
      分期付款不还会坐牢吗分期付款不还是否要坐牢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今人们的消费方式也发生了转变,从前购买商品必须要全额付款,但现在却可以进行分期付......


·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
      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一、起诉要求房产过户诉讼费是多少?关于房产过户的诉讼费是不确定的,这个因人而异,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


·打架轻微伤派出所有解决期限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打架这种行为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毕竟普通老百姓都会由于各种小事发生一定的争议,这个时候就会产生打架斗殴的行为,当然您都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