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苏州市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怎样的?

一、苏州市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是怎样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应变。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所得来支付其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若职工认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届时可以向工会组织申请调解。(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二、 司法解释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北京市、山东省)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明确的是,苏州市工伤仪式留薪期的待遇标准是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但根据苏州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特点,可以对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待遇进行合理的调整,以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成都醉驾的处罚有哪些
      成都醉驾的处罚有哪些(一)、醉驾入刑标准:?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


·小孩生下了已婚男人是否够成重婚罪?
      一、小孩生下了已婚男人是否够成重婚罪?小孩生下了已婚男人并不能证明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


·农民江西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规定的
      江西省政府近日来正式的颁布了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工作,要求各级政府针对所管辖的农村地区的集体土地统一进行地籍调查,在登记注册以后,依法给农......


·交通肇事罪两死两伤全责能缓刑吗?
      交通肇事罪两死两伤全责能缓刑吗?一、交通肇事罪两死两伤全责能缓刑吗?发生交通肇事造成两死两伤的情况的是不能判处缓刑的。根据《刑法》第一百......


·写借款协议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写借款协议注意的细节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借款人和出借人往往关系比较密切,因此许多人碍于情面通常不愿出具借款协议,这一方面保全了所谓的面子......


·开设赌场罪主犯和从犯的罚款是一样多的吗
      主犯和从犯被处的罚金一样的原因主要是:1、对于主犯和从犯,刑法规定了对从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如果已经对从犯在主刑的量刑上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医保缴费年限不够钱是单位交吗?
      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关于缴纳医疗保险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医疗负担对很多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尤其是当今社会看......


·子女抚养权判决依据有哪些?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之前,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协商一致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父母双......


·交通6级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通6级伤残赔偿标准有哪些1万元不等,视情况而定。六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


·离婚事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离婚事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


·担保物权的主权利都有哪些
      担保物权的主权利都有哪些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