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夫妻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新夫妻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新夫妻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相关内容拓展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可能因为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而对外借债。这样的情况下,不能很绝对的认为所欠的债务就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毕竟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可能对各自取得的财产约定了归属。不过要是在这方面没有约定,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并不知道夫妻的约定时,那么其中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其实也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的。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这条的规定来看,现在要想认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那就需要有夫妻双方共同的签字或者没有签字的一方在事后作出了具体的追认,这里的追认就包括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形式作出,否则的话,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自然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债权人就不能要求另一方承担这部分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新的婚姻法中对于夫妻的债权债务相关规定是比较全面和详细的,国家颁布这项法律制度也是为了保证相关的事项在处理时不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出现相关的问题有相应的制度进行对接和参考。省市的不同具体的制度将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来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融资合同模板怎么写?
      企业融资合同模板怎么写?融资是大中小企业都要进行的理财行为。企业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在资金不足时企业要进行资金筹措以保证公司的正常需要,在......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是不是法条竞合?
      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是不是法条竞合?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是法条竞合,是包容竞合的法条竞合关系。区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发生在签......


·对于受工伤的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便应该是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的?
      对于受工伤的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便应该是工伤赔偿工资怎么算的问题了。我们知道,职工在工作时所受工伤,是享有相应工伤赔偿的,那么工资是否就没有......


·无效婚姻宣布无效后财产如何分配?
      婚姻问题已经全班到很多人关注的焦点,为我国离婚人数在逐渐增加也就意味着我一问题,已经成为了很多人不可忽视的问题,有时候我们会遇到一些无效婚姻......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能否卖房产?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能否卖房产?一、法规中监护人的义务第二节监护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


·劳动纠纷案件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不服(2012)江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中级......


·合同履行地是指货物交货地点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订立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那么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


·投标保证金比例和金额有什么规定?
      许多地区都有招标的情况,招标的时候因为无法保证工作顺利不顺利,所以一般都会采取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来预防。如果你投了标但是没有中的话,保证金是可......


·诈骗罪的量刑情节是怎样的
      一般的诈骗罪指《刑法》第266条规定的个人犯罪,它属于侵犯财产罪的范畴,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


·一般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在提供了认定材料之后,自然需要给时间给工作人员,让其可以根据提供的材料做出专业的认定,意味着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而不是在......


·一、遗嘱书委托执行人有哪些权利?
      一、遗嘱书委托执行人有哪些权利?(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2)清理遗产;(3)管理遗产;(4)诉讼代理;(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