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抵押担保的贷款现在成为呆帐怎么办?

抵押担保的贷款现在成为呆帐怎么办?抵押担保的贷款现在成为呆帐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对方拒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呆滞贷款是指已逾最后还款期限,但还没有时间可以全额计提坏账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是逾期且可以全额计提坏账的贷款,财务规定是逾期超过三年的可以按呆账贷款处理。呆账产生的原因:1、产品及服务质量所致。此是造成呆账的主要原因,其占有量约占总量的50%。解决自身存在的不足是广大企业应对市场,满足客户需求的必修课。有时候,与客户产生了经济纠纷,不要一味地往客户身上推卸责任或者说怨天尤人,而要客观地去分析,公正地去查找原因,是自己的不足就要勇于承担责任,严于要求自己去改进;2、客户的经济拮据所致。这一点也是比较重要的原因,大概能占总量的30%~40%左右,对于这一类情况所造成的呆账,应理智地处理,不要将问题激化,只要客户不是出于私心、不是出于赖账的心理,都应该适当地放宽客户的还款期限。很多时候,客户也不想让此类问题产生,也不想拖欠别人的款项,只是迫于现实而实属无奈而已; 其它一些不常见的情况也不排除其导致问题发生的可能性,但那都是属于特殊的,不在此分析之列。二、 呆账贷款是指下列情况的贷款:1、借款人和担保人被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2、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3、借款人遭到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或者以保险清偿后,未能还清的贷款。4、贷款人依法处置贷款抵押物、质押物所得价款不足补偿抵押、质押贷款的部分。5、贷款本金逾期两年,贷款人向法院申请诉讼,经法院裁判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6、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有关部门认定,借款人或担保人事实上已经破产、被撤消、解散在三年以上,进行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7、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处理的财产不足归还所欠贷款,又无另外债务承担者,确认无法收回的贷款。8、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贷款。抵押担保的贷款成为呆帐的,担保人需要降低自己的经济损失,一般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如果是对方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则需要申请强制,迫使对方偿还贷款,如果对方没有经济实力还贷的,则可以通过一般协商,要求对方只还本金,否则可以诉讼侵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质保金退还多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退还多少的规定是什么?参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工程质保金退还多少的规定是什么?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


·杀人逃逸20年后怎么判
      具体怎么判需要根据案情来看。杀人案件,追诉时效是20年。如果一开始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20年后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情节特别重,有必要追究的,可层报......


·买房遭遇一房二卖怎么维权
      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的行为。一房二卖的行为势必会对购房者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那么如果买房遭遇一房二卖......


·公司法固定分红有何规定?
      公司法固定分红有何规定?1、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该如何处罚
      走私普通物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吗?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可以公证,我们国家对于公正并没有限制排除财产分割的范围,所以财产分割可以进行公证,但......


·被依法监视居住是案底吗
      监视居住是案底吗监视居住是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目前的阶段来看,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理,尚未依法作出最后的判决......


·怎样判断代购网站是不是合法?
      怎样判断代购网站是不是合法?如今,互联网越来越发达,凭借一个互联网即可联系了整个地球,越来越多人借助互联网海购代购。但是有些人却借此生财,制......


·员工能否从事副业 ?
      员工能否从事副业?一、员工能否从事副业劳动合同法不禁止劳动者从事副业,但是否允许主要应当由你所在的用人单位规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授予用人单......


·在我国土建工程承包注意哪些
      一、在我国土建工程承包注意哪些1、施工(1)须提前查明周边地下设施及管线分布情况,做好记录;若在挖土时发现新管线,须及时上报;(2)深度超过......


·屋面工程质量技术规范是怎样的
      屋面工程质量技术规范是怎样的?近几年我国的建筑工程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也应受到重视。建筑工程如果质量不过关,就会影响建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