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伤残评定的时间往往把握不准,导致一些伤残鉴定结论在诉讼中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残疾赔偿金是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经现有医疗手段和医疗水平治疗后仍留下的伤情影响工作和生活进行赔偿的一个法定赔偿项目。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由谁出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时间一般是在伤者治疗时间过后就应该进行伤残鉴定,一般是出院之后的三个月。同时伤残鉴定也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超出了特定的时间那么伤残鉴定的结果是不生效的,所以说我们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内做伤残鉴定,如果条件不允许可以申请延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高空抛物高空坠物区别在于什么
      高空抛物高空坠物区别高空抛物和坠物的最大区别在于:坠物案件中,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的相关人承担的是赔偿责任。而抛物案件中,无法证明......


·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上班期间,同事间因为工作矛盾或者私人恩怨起争执,最后矛盾激化直接动手打架,一方情绪激动难以控制自己......


·面部伤害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各种意外您可能都难以避免。比如一不小心划伤面部,如果是因为其他原因导致自己面部受伤的话,肯定需要向对方要求索赔的。那么,进行......


·担保范围是什么意思?
      担保范围是什么意思?一、担保范围是什么意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


·监视居住到期后是否本案结止了?
      监视居住到期后是否本案结止了?一、监视居住到期后是否本案结止了?不是,监视居住到期后只是说明犯罪嫌du疑人可以自由行动,但是不意味案件已经......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什么
      说到公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这样的事情,您肯定都不陌生,因为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出去的话,是很不利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的。所以,我......


·子女的财产跟父母有关吗
      子女的财产跟父母有关吗?子女的财产跟父母无关,父母无权处分孩子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履行职责的......


·民事案件中6万标的诉讼费多少
      民事案件中6万标的诉讼费多少一、民事案件中6万标的诉讼费多少?6万的诉讼标的法院收取1450元的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


·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话,则就是有可......


·能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
      能否将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自从上个世纪我国土地改革后,我国就一直实行着土地国有化的策略,国家拥有所有权,国民拥有使用权。在法律中,有着集体土......


·根据法律规定占有遗弃物属于什么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占有遗弃物属于什么情况?说到遗弃物,您可能听起来有些许陌生,比如在路上捡到财物,这时候这个财物就被称作遗弃物,将其据为己有在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