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哪些情形?
  
  刑事诉讼的指定辩护适用于被告是聋哑人等情形,具体规定如下:
  
  (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二)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适用于审判的各个阶段,即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应当联系前面的知识点:拒绝辩护中被告人拒绝辩护的情形下的处理方法。
  
  二、下列人员均可被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公民
  
  (3)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
  
  (4)其他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
  
  三、不能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主刑、附加刑、宣告缓刑)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灰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公、检、法及国家机关安全、监狱的现职工作人员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4)-(7)项除非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且不属于(1)-(3)项情形的,否则不宜担任辩护人
  
  四、刑事诉讼辩护人有如下特征:
  
  1、辩护人参加诉讼、进行辩护的权利源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
  
  2、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辩护职能的承担主体,在刑事诉讼中与控方主张相对立
  
  3、辩护人参加诉讼的宗旨是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事实和法律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4、辩护人是具有独立地位的、不附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参与人。
  
  由于律师会更为了解法律知识,若是有律师参与刑事案件的审理,无疑会减轻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的负担。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律师都hi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请求,此时,该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是检察院提出指定辩护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第一第二第三继承人的关系必须是亲属吗?
      第一第二第三继承人的关系必须是亲属吗?第一第二第三继承人之间不一定都是属于亲属的亲系;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非法集资的界限是怎么样的?
      一、非法集资的界限是怎么样的?个人非法集资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集资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


·一般哪些人不负刑事责任
      哪些人不负刑事责任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一、合肥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合肥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哪些材料?合肥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主要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法律条例上重婚有哪些证据
      一,法律条例上重婚有哪些证据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在死刑处罚里面,具体还分为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两种。相比之下,肯定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严重一些的。但并不是任何一种情况下都适用死刑......


·申请监外执行醉酒驾驶3个月能出来吗
      申请监外执行醉酒驾驶3个月能出来吗醉酒驾驶被判三个月有如下情形,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1、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


·人防工程卫生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卫生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加强人防工程卫生管理在人防工程管理中是尤为重要的一项内容,一般各建设项目、各建设单位、各行政区域都有相应的人防......


·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
      土地使用权置换有什么办法?土地使用性质常常有很多种,但是土地不可能永远只做一种用途,那么当企业需要将土地使用权置换的时候有什么办法,需要走......


·精神障碍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或是行政案件,都有可能需要对当事人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行为能力。主要是针对刑......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是多久?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