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2023如何防范合同诈骗?

应该如何防范合同诈骗1、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2、签订合同前做到“三要”,即一要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的情况;二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三要掌握与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3、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使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约定明确,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以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留下隐患。这项工作,应由法律顾问(律师)把关。4、建立健全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完毕,企业应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完善而严密的合同管理制度。5、聘请法律顾问,降低经营风险。不法分子利用合同诈骗屡屡得手,加大了企业经营风险。事实上,合同相对方提出的,看似公平的条款,实际上很有可能是对方对某些法律问题的规避;己方提出的,在业务上很有利的条款,实际上很有可能存在重大的法律隐患。因此,企业除了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外,聘请有合同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律师做法律顾问,是当务之急。二、合同欺诈手段有哪些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是不法分子赚钱的一种手段,可谓花样繁多。但这种迷惑也急于赚钱的人们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避免上当,人们只须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实践中,常见的合同欺诈手段主要有:1、俏货引诱。利用紧缺畅销商品,诱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预付款或定金。2、 鱼食诱饵。先履行几份小额合同,制造履约能力强、信誉好的假相,骗取信任后签订大额合同,骗取大量货物或大额货款,然后销声匿迹。3、 移花接木。让对方看别人货物,一旦签约骗取对方货款或定金后,便再无踪影。4、假冒身份。私刻公章,伪造企业,然后与人签订合同,骗取货款或货物;通过关系或采取挂靠等方式,骗得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借此行骗;假冒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企业的名称,骗取信任签订合同;骗取单位的空白介绍信、盖有合同章的空白合同,骗签合同。5、设置圈套。事先精心设计并诱人签订根本无法履行的加工承揽合同。被骗方落入圈套后,合同不但无法履行,而且事先支付给骗方的定金和原料无法追回。6、设托骗卖。即“买方”是“卖方”的“托儿”。7、传真诈骗。骗签合同后,骗方利用汇款时间差,先通过银行向供方汇去少量货款,待取得盖有银行公章的汇款单后,用涂改液改为大额汇款,再用传真机发往供方,诱使供方发货,待提货后溜之大吉。不管是在合同签订之前还是签订过程中,甚至是在之后履行合同的时候,其实都是可能存在欺诈的情况,而作为当事人就要想方设法的避免自己上当受骗,减少自身利益的损害。而在遇到合同欺诈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当然也可以不履行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注册资本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资本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注册资本公司法的规定是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


·交通肇事罪共犯司法解释
      交通肇事罪共犯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


·使用注册商标店招是否侵权 一、使用注册商标店招是否侵权?
      使用注册商标店招是否侵权一、使用注册商标店招是否侵权?使用注册商标店招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


·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丧假中的直系亲属都包括谁
      职工在工作期间,总少不了因为家事而请假,如果是普通事情的话,职工请的事假是要扣工资的。但是由于职工家人去世,需要请假的时候,单位会批准一定天......


·企业入职之前我们是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进行证实自身的言辞以及办
      企业入职之前我们是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进行证实自身的言辞以及办理一些相关事宜的,不过当前对于入职需要准备的材料很多人都不知道,事后再进行准备寻......


·帮助他人贩毒如何处理?
      帮助他人贩毒如何处理?一、帮助他人贩毒如何处理?帮助他人贩毒的处理方式是按照贩毒罪的共犯来进行处理,按15年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如果是有偿帮......


·一、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规定是什么?
      一、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规定是什么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40条的情形,劳动者愿意续签并且没有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北京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北京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的赔偿可以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卫生行政部......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吗
      拘役和拘留有什么区别吗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


·文字作品冒名侵权有什么特征
      文字作品冒名侵权有什么特征一、文字作品冒名侵权有什么特征冒名,又称署名的冒用,即侵权人滥用姓名权或姓名变更权,通过变更姓名等方式规避法律的......


·选房产中介注意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想要买卖或者租赁房屋,但大多数人不是不懂得如何操作,就是没时间,也或者二者兼有,于是他们选择房产中介来帮助自己办理,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