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名誉权受侵害的衡量标准是怎样的

名誉权受侵害的衡量标准是怎样的1、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既可以以口头方式进行,也可以以行为方式进行。其表现形式是将现有的缺陷或其他有损于人的社会评价的事实扩散、传播出去,以诋毁他人的名誉,让其蒙受耻辱,可以称之为“以事生非”。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则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人了。但是,如果某些文学作品在描写中对特定的人进行了侮辱或诽谤,虽然使用的是代号或假名,但读者一看便可知晓其所指的对象是谁,这显然不能因其使用代号或假名而否定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4、在后果上,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二、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综上所述,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并且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害,那么就已经达到了立案的标准,法院会根据实际造成的情况来进行判决,具体的对受害者的赔偿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考虑的,而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终身支付是否合法?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终身支付是否合法?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终身支付是不合法,因为本来需要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话,都是按照孩子未成年的这样一种状况来进......


·房产公司破产虚假诉讼有哪些规定?
      房产公司破产虚假诉讼有哪些规定?一、房产公司破产虚假诉讼有哪些规定?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我国因为经济的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征用一部分的土地,同时给予土地被征收的农民一定的补偿。河南作为我国其中一个省份,......


·湖南省长沙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例
      湖南省长沙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案例一、案例:(一)案情介绍2011年6月14日,??????????区政府对贾??????????作出??????????号《长沙市??????????......


·不构成盗窃罪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不构成盗窃罪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


·一、上海醉驾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上海醉驾标准的规定是什么?上海醉驾标准是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奖学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奖学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奖学金属于奖金的一种,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外,博士夫妻在参与项目研究中获得的津贴以及出书等获得的稿酬,都属于夫妻......


·民事诉讼申诉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申诉撤诉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诉人撤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29条规定:“仲裁庭作出裁决前,申诉人申请撤诉的,仲裁庭审查后决......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法人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法人是如何规定的?在民法通则中,与法人有关且容易混淆的概念有多个,例如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等等,为了厘清不......


·交通肇事二审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二审辩护词怎么写?一、交通肇事二审辩护词怎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们接受本案上诉人窦××及其父亲的委托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


·房屋拆迁的评估
      目前我国房屋拆迁估价中较为普遍使用的是市场比较法和成本法,但随着城市房屋拆迁不断面临社会发展的新变化,这两种方法已不能客观、公证、准确地反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