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比例上限是多少?

根据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比例上限是多少?
  
  一、根据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比例上限是多少?
  
  根据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规定违约金比例上限是实际损失的30%,在我国的各个省市,几乎每天都有工程在修建,工程的修建一般都是为了满足人们居住,或者是工作的需要的,若是存在违约行为,难免会使得对方收到损失,故此需要支付违约金。
  
  二、工期延误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违约赔偿一般的计算公式为:ld=0.15c/t。ld为每个工作日的违约赔偿金,c为原始合同规定的总金额,t为原始合同规定的项目完工时间。这种方法的缺陷在于它是根据项目总成本,而不是业主实际遭受的预期损失额来计算违约赔偿金的。
  
  《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工期延误,需要索赔、签证的其中情形,合同双方也可以再进行其他约定。
  
  (1)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工程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 不可抗力;
  
  (7) 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的事实,承包人如何履行催告义务?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发包人迟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承包人均有通知的义务。
  
  发包人、监理单位经常在签证单上签署“不同意追加费用”或“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有何良策?
  
  (1) 如果属于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和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承包人可以要求按照定额审价;
  
  (2) 如果是合同范围之外的工程,承包人需要保留发包人同意施工的凭证,然后结合其他签证据实结算;
  
  (3) 如果因发包人的原因,造成在工程的关键线路上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及时收集并保管证据,包括使用照片、摄像等手段固定证据;
  
  (4)前述几种情况实际上都已进行索赔程序,承包人有一项工作必不可少,即在建设单位或建立单位签署“不同意追加费用”或“工期不予顺延”后面声明,承包人不同意或有异议,并将日期和时间签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之后;
  
  (5)承包人可以申请审价单位进行审价,也可以在竣工结算时提出追加,如果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司法鉴定解决。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对于工程的承包方来说,若是并非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的过程延误,其都是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的,但是若此时对方并没有收到损失,此时其可以提出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的请求,并且希望能与对方再次协商确定支付。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职后苏州个人交社保怎么交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个人可在......


·什么情况下会被暂停上市
      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暂停上市1、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上市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


·学车时撞车了责任怎么承担,驾校学车的注意事项 这几年,学车
      学车时撞车了责任怎么承担,驾校学车的注意事项这几年,学车的人数是非常多,使得很多驾校都招收了很多学员,当然,教练都希望学员可以很快的学会开车......


·行政处罚比例原则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处罚比例原则的内容是怎么样的?行政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


·上海离婚房屋分割具体规定?
      新婚姻法中对于夫妻离婚时双方的各自财产以及共同财产的归属和分割等各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于房产等不动产的分割标准、怎么分割都做了细致规......


·换第三代残疾证用不用重新鉴定了
      不需要,二代《残疾人证》十年到期了,大部分是可以直接换证;如果残疾有好转或者加剧的,可以要重新鉴定等级,调整等级后发放新的《残疾人证》。按照......


·一、甘肃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甘肃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甘肃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规定伤残可以获得赔偿金,但是补偿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受害者即使伤残可以安心的养伤,......


·离婚财产保全如何确定存款数额
      离婚财产保全如何确定存款数额离婚过程中财产纠纷处理是挺麻烦的事,为了避免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损害另一方利益,另一方可以申请离婚财产保全,保......


·分居多久法院可以直接判离婚?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在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只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将土地权转让,而对于国有土地使用......


·公司拖欠工资被员工劳动仲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公司拖欠工资被员工劳动仲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1、公司拖欠工资被员工劳动仲裁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