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么对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处罚

怎么对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处罚
  
  一、怎么对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处罚
  
  犯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罪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
  
  是指担负军队重要职责的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其他特殊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获取的手段恶劣;获取了重要的或大量军事秘密;从作战、机要、保密、军务等重要部门非法获取的。情节特别严重,如获取大量的或者重要的军事秘密,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认定
  
  (一)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法条竞合问题
  
  本法对这两种犯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对军人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
  
  (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后又将军事秘密故意泄露的定罪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后又将军事秘密故意泄露的定罪问题,应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平时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因平时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法定刑比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法定刑轻,所以应定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而将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作为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如果是在战时将非法获取的军事秘密又故意泄露的,因战时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法定刑比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法定刑重,所以应定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而将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
  
  (三)以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方式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定罪
  
  军队的许多武器装备、军用物资本身就包含需要保密的内容,如性能、构造、成份等,是军事秘密的载体。为了非法获取军事秘密而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其行为同时触犯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和盗窃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根据具体案情,选择适用处罚较重的法律规定定罪。
  
  三、法律规定
  
  《刑法》
  
  第四百三十一条 犯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担负重要职责的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其他特殊便利条件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获取的手段特别恶劣的;从作战、机要、保密等重要部门非法获取的;获取了重要或者大量的军事秘密。
  
  军事秘密是受到严格保护的一种国家秘密,若是被他人窃取,尤其是被外国敌对人士窃取,无疑是有很大可能给一国的军事防卫造成极大影响的,甚至可能出现突破国边境防卫,侵犯他国领土的情况。因此,在涉及到军事秘密的时候,一定要严加保守,而对于泄露、窃取军事秘密的人也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适用什么范围
      我们都知道为用人单位工作最好是要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保证双方的利益。那么有的时候也会有劳动者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的。那么这个时候你们是否知道不签......


·聘任合同是怎么写的,最新聘任合同范文
      一般在对方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情况下,公司若还需要聘用的话,那此时一般与其签订的都是聘任合同,而不再是劳动合同。这里的聘任合同是劳务协议的......


·企业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
      企业商标注册流程是什么?一、商标注册1、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


·写借款协议注意的细节有哪些
      写借款协议注意的细节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借款人和出借人往往关系比较密切,因此许多人碍于情面通常不愿出具借款协议,这一方面保全了所谓的面子......


·股权转让需要公证吗
      股权转让需要公证吗一、股权转让办理(一)先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法定代表人也同时变更的,还要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提交材料:1、股权转让协......


·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
      一、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


·工伤处理流程包含什么?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可以自事故......


·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格式具体如下: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


·开发商违约能不能退房
      开发商违约能不能退房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公司给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能调岗吗
      公司给不胜任工作的员工能调岗吗不胜任工作是企业调岗的常见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合同中甲方解约要付违约金吗?
      一、合同中甲方解约要付违约金吗?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则按照实际的损失来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