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名誉权纠纷案件如何审理由哪个法院管辖?

名誉权纠纷案件如何审理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名誉权纠纷案件如何审理由哪个法院管辖?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被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办
  
  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四、关于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
  
  名誉权纠纷案件属于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首先规定:对于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按照一般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去衡量。也就是说构成名誉侵权,必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侵权要件。针对《民法通则》有关侵害名誉权的规定过于简单的情况,《解答》归纳了几种侵害名誉权的典型行为方式,重点解决了以下几个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① 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是否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② 并非只有故意才能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
  
  ③ 撰写、发表文学作品是否也会侵害他人名誉权
  
  ④ 编辑出版单位的侵权责任
  
  ⑤ 关于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方式
  
  五、如何确定名誉权纠纷的举证责任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被告侮辱或诽谤原告的证据,如有侮辱性语言或与事实不符的文章、大、小字报、公开信件。
  
  2、文章内容涉及到的事实真相的证据,如学历证明等。
  
  (三)证明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如单位处分等。
  
  (四)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综合上面所说的,名誉权纠纷案件在审理的时候一般会确定是由哪一个法院来进行管辖,我国也是专门的出了相关的规定,一般是由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进行起诉,但具体的还是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是怎么样的,所以,只有确定要管辖的区域才能更好的审理此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汇票的种类包括哪些,汇票是怎么分类的
      汇票的种类包括哪些,汇票是怎么分类的在经济往来中,汇票的使用是比较多的。但在不同场合下,当事人用到的汇票种类不同。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汇票的种......


·交强险中的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规定是什么?
      交强险中的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规定是什么?一、交强险中的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规定是什么?交强险中的死亡伤残赔偿金限额规定是110000元。机动车交通......


·商标服务项目越多越贵吗?
      商标服务项目越多越贵吗?商标的服务项目越多越贵。商标的注册费用与商标代理机构的服务质量密切相关。商标注册费用,真的不是越低越好,商标对一个企......


·民法总则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非法组织包括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哪些......


·最新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是怎样的
      要是离婚夫妻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至少可以降低离婚对孩子的影响。而此时作出了协商的,还需要签订相应的协议书,将协商约定好的内......


·天津离婚房产纠纷律师费是多少?
      当我们在离婚时遇到一些关于房产纠纷方面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时,会请相关的律师来帮助我们解决问题,一般情况下的律师费是多少呢?下面为您介绍天津离......


·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
      商标权权利范围的界定现今市场上各式商标层出不穷,很多时候人们知道某种商品是从这种商品的商标开始的,由此可见商标的重要性,可是有时候商家为了利......


·董事会人数可以是双数吗
      董事会人数可以是双数吗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管理的最高执行机构,而其组成人数则是根据公司规模设定的。您都知道人数如果是单数,投标表决结果一目了然......


·结婚程序有哪些流程
      结婚程序有哪些流程1、结婚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


·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婚前财产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诉讼医疗纠纷材料应该准备哪些呢?
      1、病历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律师的材料为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由患者;及其家属保留,在开庭时带上;2、身份证明;3、收入证明复印件(单位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